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拟公布实施的《六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64-3908928
联系单位: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信箱:1269848556@qq.com
附件:《六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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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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