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兴・颐熙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1-08 08:40
字号: 打印 收藏

六规地复〔2018〕20号

安徽万兴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万兴・颐熙园(位于九里沟路以东、姚李路以北)详细规划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2、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绿化景观方案和亮化工程须向市城管局报批。
      3、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须按要求配建充电设施。
      4、市政管线、消防等设施在建设前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雨污水设计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应报我局备案。
      5、老年人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6、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7、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8、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54548平方米(含地下6111平方米和架空层1410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4日

 

201811080847092_fiT4BZNC.jpg

 

201811080847113_FYJETFWy.jpg

 

201811080847124_8SMKWBwb.jpg

 

 


附件:关于万兴颐熙园规划方案的批复.zip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