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兴・九州府规划方案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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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地复〔2018〕19号

六安万星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万兴・九州府(位于解放路以西、周集路以南)详细规划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2、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绿化景观方案和亮化工程须向市城管局报批。
      3、地块内沿九里沟路须配置建筑面积为81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配置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和10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位于7#楼裙房一至三层),配置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公厕(位于7#楼裙房一层),配置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用地面积为4865平方米的幼儿园。
      4、地块内所有商业用房不得使用卷闸门。
      5、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
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乐业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须按要求配建充电设施。
      8、市政管线、消防等设施在建设前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雨污水设计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应报我局备案。
      9、日照满足大寒日2个小时不满足大寒日3个小时的住宅(具体见日照分析报告),必须在销售时明确告知业主。
      10、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1、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12、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30341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73797平方米和架空层4100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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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万兴九州府规划方案的批复.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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