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城岗派出所规划方案的批复
六规地复〔2015〕12号
金安区公安局:
你单位申报的望城岗派出所规划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查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2、整体建筑风格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沿城市道路须实施亮化工程,绿化景观方案须另行报批;
3、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4、市政管线、消防等设施在建设前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雨污水设计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应报我局备案;
5、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3335平方米。
6、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7、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规划证件。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划实施。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7月1日

总平面图


效果图
标签:
关联信息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规划计划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