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恒大御景湾F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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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申报的恒大御景湾F地块(位于河西滨河大道以西、马巷路以北)规划调整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委员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沿城市道路须配置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位于50#和53#商业内),配置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公厕(位于53#商业一层)。
四、地块内所有商业用房不得使用卷闸门。
五、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
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乐业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
八、市政管线、消防等设施在建设前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雨污水设计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应报我局备案。
九、日照满足大寒日2个小时不满足大寒日3个小时的住宅(具体见日照分析报告),必须在销售时明确告知业主。
十、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一、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十二、五星级酒店和公寓式酒店幢内不得分割销售,五星级酒店与住宅应同步开工建设,住宅预售与酒店建设进度挂钩。
十三、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504398.2平方米(含地下车库110400平方米、架空层697平方米和屋顶机房947.2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2019年5月4日
附件: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恒大御景湾F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