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南消防站和交警队综合楼规划方案的批复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申报的裕安区城南镇消防站和交警队综合楼(位于中兴路以北、城南镇政府西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三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
二、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六、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1521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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