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徐集镇中心幼儿园(扩建)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裕安区徐集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徐集镇江山路东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八次局业务会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六、总建筑面积为3959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290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