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长安•西宸天著小区规划方案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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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长安•西宸天著小区(位于佛子岭路以南、嵩寮岩路以东)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须配置建筑面积为616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位于19#楼一层和22#楼一层),配置建筑面积为1612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和养老服务用房(位于22#楼一至三层),配置建筑面积为61平方米的公厕(均位于22#楼一层)。

四、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乐业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10%、非机动车位20%的充电桩。

七、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八、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九、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20179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56088平方米和屋顶机房层881平方米、架空层1966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长安西宸天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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