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振兴•山河赋规划方案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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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振兴控股集团山河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振兴•山河赋(位于佛子岭路以南、永华路以东)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其中邻近佛子岭路住宅北立面必须采用公建化立面设计。

三、居住地块内须配置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位于18#楼一层和24#楼一、二层),配置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公厕(位于30#楼一层);商业地块须配置建筑面积为43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位于酒店内一层)。

四、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乐业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居住地块须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10%、非机动车位20%的充电桩;商业地块须配建不少于车位20%的充电桩。

七、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八、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九、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十、居住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331791平方米(含地下车库83594方米和地下配电房1478平方米、屋顶机房层1620平方米、架空层1850平方米);商业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14529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28600平方米和地下配电房620平方米、地下游泳池1150平方米、屋顶机房层490平方米、架空层430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振兴山河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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