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中体城规划方案的批复
六安中体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中体城(位于长安路以南、八公山路以东)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和2021年12月16日专题汇报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机动车配建不少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非机动车配建不少于停车位20%的充电桩。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要求,执行基本级以上(含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为87060平方米(其中包含一座1500座的标准乙级游泳馆和两个标准化室内网球场,且整体持有体育综合体6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45214.7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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