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观念,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六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防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助力新时代全面建设幸福六安。
三、起草过程
2020年5月27日,我局召开各县区分管领导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会议,利用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的机会,认真学习《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确定的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领会文件的主要精神。会上确定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六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草案)》。
《草案》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市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及我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政府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市政府于2020年11月2日正式印发了《六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安排,制定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即跨县区行政界线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确权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政府承担的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指导各县区做好各辖区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为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制定了工作进度安排及有关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按《方案》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7月1日印发了《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六自然函〔2021〕378号),并于9月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三家第三方公司正式启动我市区域内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西淠河(含陡岭河)、小淠河、汲河、史河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将于今年底完成我市第一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任务。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方案》出台后,加强与我局相关科室、下属各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宣传《方案》内容,尽快完成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