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等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6-0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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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90号)、六安市建设“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创优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六营商办〔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体化服务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6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0〕2号)精神,5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邀请了市营商办、住建、税务、数管、林业、教育等单位有关领导和舒城、霍山、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优化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问题。

会议认为:整合住建、税务和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交易、缴税和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综合窗口服务流程、环节和办事时限,从申请、缴费、领证等全流程实施“六个一服务”,即一次叫号、一窗受理、一套资料、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次办结,是不动产提升行动方案规定的标准,必须要按时完成。

会议明确:一次叫号。即:将不动产交易(交易备案等)、办税(缴税申报、查询、核税、完税、获取缴税)、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缴费、缮证、领取证书证明)纳入一个窗口办理,排一次队,叫一次号;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设立交易、办税、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表申请。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共享共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一套资料。由住建或税务或登记人员一次性收取不动产交易、办税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全部法定材料。按照不缺、不漏、不重复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一次告知。工作人员应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书面通知;一次办结。实施交易办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流程、跨部门“最多跑一次”。

会议决定:“六个一服务”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市税务局、市住建局配合,2020年6月底完成。

二、关于以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交易办税登记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的关联码和建立统一的楼盘表数据问题

会议认为:以不动产单元号作为关联码和建立统一的楼盘表数据,是打通税务、住建、登记业务信息互联共享,提升不动产智慧登记水平的重要抓手,对进一步创优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广大企业和群众不动产登记幸福感、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明确:统一不动产单元号和楼盘表数据,采取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一步,以不动产单元号作为关联码,打通税务、住建、自然资源业务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实时自动更新。一是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系统中,关于新建商品房增加“不动产单元号”字符段,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进行自动编号,并实时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二是关于存量房增加“不动产单元号”字符段,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获取,完善不动产单元号。税务部门征收信息系统通过合同备案号获取房屋相关信息的同时获取不动产单元号。

第二步,建立统一的楼盘表数据。一是新建商品房由住建部门在预售商品房时统一编制楼盘表并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税务征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共享。自然资源部门应在项目用地不动产登记测绘时,主动热情服务,做好宗地代码数据编制并随时向住建部门推送;二是存量房不动产登记时住建、税务部门直接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提取楼盘表数据,共享共用。

第三步,税务部门征收信息系统通过合同备案号获取房屋相关信息的同时获取不动产单元号,办税信息以不动产单元号为关联码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会议决定:第一步与第二步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市住建局配合;第三步由市税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2020年6月底完成。

三、关于住建、税务和登记部门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保持信息系统数据的现势性及全覆盖问题

会议明确:住建部门需完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的现势性,并及时向数管局基础信息平台推送;税务部门完善计税价格确定系统和评估方式。建立工业商业等非住房价格核定体系,优化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自然资源登记部门通过已建成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张图”系统,建立完善系统内相关规划、不动产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数据。同时,建立城乡房地一体,实施“七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步的不动产数据库,并建立数据库更新制度。

会议决定:市住建、税务、自然资源局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头负责,市数管局协调配合,2020年6月底完成。

四、关于集合住建、税务和登记部门所有业务、全部流程,建设综合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问题

会议明确:一是建立网上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平台。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所有业务,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登记办理进度查询、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交易备案、办税申报、查询、核税、完税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核、缴费缴税、证书(证明)发放领取,设计合理流程,以网上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平台,建设综合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二是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签系统。推行申请材料和产权证书电子化及电子印签。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获取电子证照(即申请材料的电子件,如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实现“一证通办”,发放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或快递或24小时自助打印领取)。建设综合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7X24小时“不打烊”服务。

会议决定:由市自然资源、数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头负责,市税务局、住建局配合,2020年12月底完成。

五、关于教育部门入学住房信息查询问题

会议认为:为应对学生入学集中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便利群众办事,全面推行“线上不见面办理”,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教育部门推进信息互通共亨。双方应尽快签订信息互通合作协议,通过专线,将不动产登记信息推送给教育部门,由学校自行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一次不要跑”。

会议决定:市自然资源登记机构与教育部门共同负责,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问题

会议认为:一是林权资料移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2020〕2号文件精神,林业部门应将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权资料包括纸质登记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以宗地为单元进行清点整理、查缺补漏、登记造册、规范建档后移交;二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做到应登尽登;三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建设林权类登记数据库。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标准,建立林权登记电子数据成果;四是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林权纠纷调处机制。按照皖自然资登〔2020〕2号文件精神执行;五是林权首次登记测绘方法。利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和土地利用现状成果图(1:1万比例尺),较大林地面积可采取勾绘的办法,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会议决定: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林权登记档案移交工作,尽量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权首次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尽量于2022年底前完成。林权类不动产测绘可视面积大小选择测绘方式。林业纠纷处理,各县区政府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林权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林业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

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刘凯主持,参加人员有:市“四最”营商办史超,市数管局马中林,市住建局吴耘、林兵,市税务局钟以清,市林业局许继钧,市教体局孙同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雷家好、郭道斌、杨启青等,金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余有勇,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国保,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飞,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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