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十不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11-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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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十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宗旨意识,特做以下规定:

1、不准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

2、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玩麻将、打扑克、聊天打游戏、炒股,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准在上班时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串岗、拉关系网、拉小圈子,无故谈论他人是非。

4、不准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及酒后驾车。

5、不准在工作中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

6、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中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 、“不能办”等不负责的言语。

7、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冷横硬、语言粗鲁庸俗。

8、不准上班时间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入大厅办公区内。

9、不准上班时间在大厅内抽烟、吃东西。

10、 不准赌博、参与其它非法活动及涉足经营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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