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在肥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非必要的公务出差活动暂缓,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合肥或省内要经厅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其他人员离开合肥或省内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
二、严管重点人员
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肥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向所在村(居)委和本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和健康观察、社区健康管理等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管会议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
四、加强办公场所防控
厅办公室和各直属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备足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办公场所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化勘总院要结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信地址: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B楼11楼 联系电话:0564337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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