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金山”,探索建立灵活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模式
根据《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要求,2019年12月下旬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财政局,从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中邀请3名资深专家,对全县16个在建生产矿山企业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建立、使用、计提和2019年度矿山治理以及2020年度矿山治理计划进行了深入沟通,通过几天的逐矿调研,不仅了解了矿山的绿色建设,交流了基金使用心得,也为矿山企业的下步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各矿山企业对本次交流活动给予的很高的评价,对如何打通基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深有感触,对矿山绿色发展满怀信心,对基金的计提、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霍邱局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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