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创新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5-13 17:11
字号: 打印 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重大项目“精选择、重开工、促竣工”行动,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统筹协调力度,全力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拉动投资稳定增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市建立了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5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第一次联席会议,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有关重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当前重点推进的40个交通、水利、能源、社会公共类等建设项目(其中交通类项目20宗,水利类项目7宗,能源类项目2宗,社会公共类项目11宗)用地保障推进情况,传达学习了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国务院授权、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及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收程序变化情况进行了解读,各参会单位就如何共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进行讨论发言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稳定器、助推器,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要求,树牢“投资为纲、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会议要求,各相关工作主体要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密切工作协同,抓住此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机遇,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用地保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局有关科室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服务,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从各个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各项目单位要提前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对接,密切保持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系统内的纵向联动。(汪超)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