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乃山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1-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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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8日(2019)皖15执5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年12月24日(2019)皖15执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胡乃山名下的位于六安市华山路以北发能.海心沙小区*号楼*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00407**)公告作废,如有异议,在见报15个工作日内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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