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有芳、徐厚玲等人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补发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3-20 13:52
字号: 打印 收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位置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补发(注销),原证书(证明)作废。

产权人

证  号

不动产权证书类型

坐落

张有芳

3538**

房地产权证

六安市大别山新村南*号楼*室

翟应生

3215**

房地产权证

六安市解放北路皖西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号楼*室

王小凤

05274**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六舒路恒生南山郡*号楼*室

李仕兵

31173**

房地产权证

六安市解放北路皖西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号楼*室

段国超

05050**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开发区东都雅苑*号楼*室

张玉泽

2010390**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六安市解放北路梧桐嘉苑*号楼*室

徐厚玲

1065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六舒路恒生南山郡*号楼*室

2020年3月19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