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波、庞现云等人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补发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位置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补发(注销),原证书(证明)作废。
产权人 |
证 号 |
不动产权证书类型 |
坐落 |
李波 |
00021**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梅山路六安新都会*号楼*室 |
张巍 |
00087**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民惠路民惠苑*号楼*室 |
卢文林 |
05630**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正阳路正阳路安置小区*号楼*室 |
纪多芹 |
00202**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佛子岭路天盈星城*号楼*室 |
陈志 |
05119**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佛子岭路上城国际*号楼*室 |
吴晓明 |
10594**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六安市中储粮大道天悦·南湖*号楼*室 |
项鑫鑫 |
10663**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六安市八公山路幸福嘉园*号楼*室 |
杨传胜 |
10395**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六安市长安路碧桂园置地中央公园*号楼*室 |
庞现云 |
10401**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六安市长安路碧桂园·置地中央公园*号楼*室 |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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