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波、庞现云等人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补发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5-1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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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位置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补发(注销),原证书(证明)作废。 

产权人

证  号

不动产权证书类型

坐落

李波

00021**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梅山路六安新都会*号楼*室

张巍

00087**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民惠路民惠苑*号楼*室

卢文林

05630**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正阳路正阳路安置小区*号楼*室

纪多芹

00202**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佛子岭路天盈星城*号楼*室

陈志

05119**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佛子岭路上城国际*号楼*室

吴晓明

10594**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中储粮大道天悦·南湖*号楼*室

项鑫鑫

10663**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八公山路幸福嘉园*号楼*室

杨传胜

10395**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长安路碧桂园置地中央公园*号楼*室

庞现云

10401**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长安路碧桂园·置地中央公园*号楼*室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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