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张旺南所有位于六安市南屏路与淠望路交叉口西北角高速龙湖天地*号楼*室的《房地产权证》(证号:32312**)宣布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以补发。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