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旺南房地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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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拟对旺南所有位于六安市南屏路与淠望路交叉口西北角高速龙湖天地*号楼*室的《房地产权证》(证号:32312**)宣布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以补发。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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