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国土资[2017]159号文件精神,拟对申请人:巩全民,坐落于六安市梅山中路工行宿舍楼使用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住宅,土地面积:100平方米进行登记,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
2020 年11月20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