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然关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2-21 17:14
字号: 打印 收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力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2014153862

王潇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41503018002GB01004F00120047

河西景观大道六安恒大御景湾32号楼1101室

 

公告单位: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