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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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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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荣  | 
      
       3170604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皖西路金都花园南5号楼5-402室  |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11日(2020)皖1502执恢17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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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