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冰、於红冬、宋铭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 注 |
冯冰 |
0542935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市平桥乡胡家渡村大别山路北侧凤凰苑安置小区13#楼404室及-115储 |
依据裕安区人民法院2021年4月2日(2021)皖1503执13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年4月2日(2021)皖1503执138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於红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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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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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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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皋城东路以北,经二路以西文一.云河湾小区18#楼702室 |
依据霍邱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4日(2020)皖1522执2636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年3月31日(2020)皖1522执2636号之十三执行裁定书 |
宋铭 |
104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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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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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河西恒大御景湾9#楼3101室 |
依据霍邱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4日(2020)皖1522执2636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年3月31日(2020)皖1522执2636号之十二执行裁定书 |
2039392 |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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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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