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物流园规划设计方案批后公告
六安东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申报的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及周边企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悉,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第十八次工作例会精神,现提出如下审定意见:
一、原则同意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总平面布局。地块内建筑风格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40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87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226.3平方米(含架空层2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650平方米;机动车位890个,非机动车位1255个;容积率1.77,建筑密度17.96%,绿地率40%。
三、在绿化景观深化设计时,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绿化景观深化设计方案不得改变已批准方案总平面布局(含内部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停车位布置、市政设施等),并报园林部门审批。
四、地块内电力电讯、给排水等综合管线设施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含电力负荷及管线预埋至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
五、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相关深化方案报住建部门审批。
六、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本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要求,本项目应设置四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点。
八、经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实行。
请接到审定意见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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