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小镇·锦园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后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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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金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申报的风情小镇·锦园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悉,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审定意见:

一、原则同意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总平面布局。地块内建筑风格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80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4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752平方米(含架空层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6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1100平方米;机动车位1221个,非机动车位1990个;容积率1.49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三、在绿化景观深化设计时,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绿化景观深化设计方案不得改变已批准方案总平面布局(含内部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停车位布置、市政设施等),并报市园林部门或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多层住宅建筑室外专用庭院应符合《关于优化住宅小区相关规划管理要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六自然﹝2025﹞141号)有关要求,须设置安全遮挡设施,可统一设置用于景观遮挡作用的通透性围墙、高度不大于1.6米,严禁在庭院内进行私搭乱建。

五、地块内电力电讯、给排水等综合管线设施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机动车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同时需满足电力负荷需求),非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六、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相关深化方案报住建部门审批。

七、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本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八、根据《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要求,本项目应设置四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点。

九、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实行。

请接到审定意见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风情小镇锦园.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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