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皖自然资公告〔2025〕165号)有关规定,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方昌鑫 联系电话:0564-3908815
邮 箱:Lasjstk@126.com
附件:1.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2.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版)
附件1.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情况.pdf
附件2.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版).pdf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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