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A11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六安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设计和减少现阶段建筑施工材料浪费的建议》收悉,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规划设计方面的相关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召集相关单位和科室开展讨论,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开展情况
(一)规范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我局在日常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领域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55号)及《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六自然〔2020〕467号)等文件精神,在规划设计阶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加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规范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项目自持、公共设施配建、功能运营等内容,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具体位置和面积。
(二)优化规划许可阶段图纸审查环节。一是针对房地产项目设备平台、阳台等的违规改造问题,制定《六安市规划报审方案电子图纸提交标准》,依据《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结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细化我市住宅阳台等面积的计算规则。二是加强规划审图和工程报建技术复核,明确技术审查标准和流程,统一执行标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特别针对小区的设备平台、阳台(露台)、停车位、围墙、配套用房等容易因后期改造引发矛盾的几个重要部位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规划方案及施工图存在的“假飘窗”、“假阳台”、“假花池”、“假空调搁板”、“假入户花园”等现象。三是积极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不给其在后期施工中制造“赠送面积”的机会,尽量避免预留后期改造的空间,从源头上降低、从源头上最大程度控制今后装修过程中改造的可能性。
(三)落实工程建设阶段精细化管理。工程建设中,规划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管理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阶段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建设时序与公共设施配建监管。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序管控,社区养老用房、幼儿园、人防、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树立规划权威性。明确规划设计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规划主管部门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查,涉及调整规划指标、空间布局、公建配套等内容的,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对调整内容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调整内容涉及公众利益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研究出台《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原《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于2017年印发,目前已适用6年有余,部分内容与当下规划管理的发展现状不完成适应。针对此情形,我局积极谋划出台《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将于今年9月份完成。在即将出台的《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城市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地下空间等均有修改完善。修订完善后的《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更加适应我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运行,并为建筑行业在规划设计阶段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等方面提供更有力的规范支撑。
(二)持续加强规划管理科学性、前瞻性。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充分认识规划设计的重要性,坚持全域统筹、多规合一,始终把各项标准和要求贯穿到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执行和监督等环节中,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立足高标准、高起点,准确把握城市功能定位、建设重点、未来发展方向,注重关键细节,制定符合我市市情市貌的最佳设计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在在风貌、交通、消防、绿化、美化等方面动脑筋、下功夫,让规划设计更科学、功能配喜更合理,既充分体现城市特色、展示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又能经得起时间检验,决不让城市建设留下遗憾。
减少建筑施工材料不必要的浪费,提高建筑节能,任重而道远,非一朝一夕之功,也非规划管理部门一家之能,不仅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合力推行,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通过对规划设计的合理优化,对规划管理全过程的进一步把控来减少建筑施工材料浪费的可能性。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64-390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