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5-2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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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3〕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全市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开发区不在考评范围内)。

二、评估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和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对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

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第一次评估时间为6月下旬,第二次评估时间为11月下旬。

四、评估方式

市局办公室根据评估指标(详见附件),线上考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平台自然资源领域目录设置是否标准、内容更新是否及时、要素是否齐全等工作情况。每个县(区)随机抽测两个乡镇,作为该县区局的附加考核内容。县(区)和乡镇自然资源领域得分分别按照80%、20%的权重折合计分(其中乡镇得分为各县(区)随机抽取的2个乡镇的平均得分),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将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同时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政务公开部分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完善基层民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对接,抓好落实。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争取指导支持;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三)问题导向,提高质效。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年度评估工作,对照标准目录指引,认真开展自查,做到目录完备、更新及时、分类准确、要素齐全。对市局评估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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