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3-1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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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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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城市建设安全、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健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力促进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将安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监督采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城镇燃气设施、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品生产加工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和部省细化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地质找矿新成果,依法依规动态调整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采矿权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等日常管理;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对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依法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并督促做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对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以野外安全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要求。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自然资源精准执法。

深化“打非治违”,强化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转发《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监督管理协助配合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自然资源<关于在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各司法机关的交流、协调和配合,持续加大对涉耕、涉矿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移送力度,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有效震慑,坚决把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摆在首位、落到实处,规范自然资源监管秩序,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资源底线。

(五)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大消防安全防控力度,严格落实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齐全完整配备,做好隐患日常巡查、排查及整治,认真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研究完善消防应急方案。加强规划馆等重点防火场所及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配合做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之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宾馆饭店、经营性自建房等相关场所的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明确相关用地支持政策。

(七)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性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同时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不断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工作氛围。严格落实《六安市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和事故案例,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全面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9月)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和各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及时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和各直属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之本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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