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测函〔2024〕18 号)要求,我市于 2024 年 5 月至 11 月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局成立 2024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抽查实施工作。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抽查对象和事项
(一)抽查对象
我市辖区范围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抽查率不低于 25%。
(二)抽查事项
1. 测绘资质检查。
2.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优先选择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和工程安全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测绘项目。
3.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含软硬件安全检查与防控)。
4.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抽查内容见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4 年 5 月)
1. 制定印发 2024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 各县区局组织督促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整理资料,做好受检准备。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信息,通过“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管理系统”上报,形成项目库,并更新测绘资质单位库、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
(二)实施监督抽查(2024 年 6 月至 9 月)
按照市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省厅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及 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各县区局做好协助工作。
(三)总结上报,依法公布 ( 2024 年 10 月至 11 月)
检查结束后,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形成工作总结,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后,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局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推动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促,配合检查。各县区局督促本辖区内受检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接受、不配合检查的单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培训,严格检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抽查, 要通过检查切实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技术路线和标准尺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结论要加强审核,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抽查过程严密、方法科学、结果真实。
(四)认真总结,限期整改。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局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局领导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纳入全国测绘行业信用管理,同时纳入下一年度监督复查范围。
附件:1.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2.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3.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技术方案
2024 年 5 月 11 日
附件 1
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 :
冯 梅 市自然资源局政治处主任
副组长:
许 娟 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负责人
陈方忠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 :
吴迎春 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高级工程师
汪 斌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长
严志国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测绘科科长
金德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级工程师
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
许 娟 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负责人
副主任:
陈方忠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 :
吴迎春 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高级工程师
汪 斌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长
严志国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测绘科科长
金德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级工程师
郝庆春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注册测绘师
高必飞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工程师
陈玉春 市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
谷荣庆 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吴海波 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2
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4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局成立 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监督抽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市地理信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本辖区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抽查(见附件 1)。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本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25%。
三、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测绘资质检查
符合测绘资质条件情况:测绘资质单位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情况。
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情况:测绘资质单位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是否符合测绘资质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是否按要求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情况。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年度、季度统计上报是否及时、准确;测绘地理信息信用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准 确,有无瞒报、漏报情况。
(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测绘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测绘项目中使用的仪 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测绘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
(三)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场所软硬件建设及管理情况;存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涉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使用情况及安全防控。
(四)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测绘资质单位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工作。
四、受检单位和项目要求
(一)受检单位要求
受检单位应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资质单位。不承担测绘市场项目的一类事业单位不参加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二)受检项目要求
1. 受检项目类型为航空摄影测量、三维模型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数字高程模型制作、数字表面模型、基础地理实体制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等。
2. 受检项目应为 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期间完成的, 应通过项目发包方验收,但不包括已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其中,三维模型项目应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
3. 受检项目规模应与单位资质等级相适应,须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1)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项目的合同金额应大于(含)5 万元。
(2)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项目的面积应大于(含)2 平方千米。
4. 受检项目原则上应从备案库中选取,优先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和工程安全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测绘项目。项目类型和规模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可抽查其他类型项目。
五、抽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3. 《安徽省测绘条例》
4.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5.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6.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7.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8.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 号)
9.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相关安全保密通知精神
10.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2〕19 号)
11.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备 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421 号)
12. 《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 行)》(自然资办发〔2023〕51 号)
13.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测函〔2024〕18 号)
六、工作程序
监督抽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抽查准备、检查实施、质量评定与审核、结果确认上报和依法公布等内容。
(一)抽查准备
1. 维护更新系统。维护、更新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抽检系统(网址 http://ch.tdtah.cn/chssj/ssj/)。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更新本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库和本市检查人员库,梳理本辖区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已登记备案的测绘项目和承担的mesh 三维模型项目,以及省外单位在本辖区承担的测绘项目,筛选出符合监督抽查条件的并按系统要求录入项目库。
2. 随机抽取对象。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级监督抽查启动会,动员部署检查工作,公开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
3. 开展业务培训。对参加 2023 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相关人员集中培训,确保全市监督抽查工作标准和尺度统一。
4. 做好实施计划。受检单位抽取完毕后,应及时送达受检通 知。检查人员抽取完毕后,可根据检查内容按专业类别成立相应的检查组。检查组负责明确检查人员分工,制定具体检查实施计划,从项目库中筛选并确定合适的受检项目,督促受检单位及时 提交相关资料,汇总并录入项目信息,做好受检准备。
(二)检查实施
1. 发放检查通知。检查组按实施计划安排,提前 3~5 天向受检单位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受检单位发放监督抽查通知单。各县区局要配合市局领导小组做好受检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2. 召开首次会议。现场检查开始前,检查组召开由监督抽查领导小组成员、受检单位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受检单 位相关人员和检查组成员组成的首次会议,介绍检查工作安排, 提出成果资料、规范和技术标准、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合要求,告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宣讲检查规则和工作纪律。
3. 现场实施检查。采用资料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采用成果概查、详查和实地检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4. 召开末次会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末次会议,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按要求实施复 查。涉嫌违法违规的,通报至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三)质量评定与审核
1. 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编写监督抽查结果报告,包括测绘资质检查报告、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报告、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
2. 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报告经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照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形成抽查结果报告。
(四)结果确认上报和依法公布
1. 结果确认与异议处理。抽查工作结束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正式签发的结果报告寄(送)到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抽查结果报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抽查结果。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受检单位的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另组成专家组(参与前期抽查该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 料;必要时,根据异议材料的内容按监督抽查技术方案对留存的样品组织复检,出具复检结论,并于复检工作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答复。
2. 上报工作总结。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督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市级总结报告,上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依法向社会公布。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七、监督抽查成果
(一)工作文档
1.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2.2024 年度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二)监督抽查结果报告
1. 测绘资质检查报告
2.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报告
3.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4.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应查尽查。全面梳理汇总测绘资质单位和其承担的测绘项目以及上年度监督抽查情况,确保抽查范围无死 角、应查尽查无遗漏。特殊情况下,若被抽取的测绘资质单位不具备检查条件或没有符合要求的受检项目时,应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缓检查或申请检查其他项目,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公平公正、严格检查。要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本方案规定的监督抽查依据、程序和方法实施检查, 统一技术路线和标准尺度,确保抽查质量。
(三)规范操作、安全检查。各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执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安全。检查中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四)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严格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 守受检项目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切实履 行抽查过程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和擅自发布监督抽查相关信息。
附件 3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技术方案
为指导做好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统一技术路线和标准尺度,确保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抽查依据
(一)法规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3. 《安徽省测绘条例》
4.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5.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6.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7.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8.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 号)
9.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相关安全保密通知
10.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2〕19 号)
11.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421 号)
12. 《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 行)》(自然资办发〔2023〕51 号)
(二)技术标准
13.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4.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15.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16. 受检项目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方案、设计书、测绘任务书、合同书等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方案。
1. 测绘成果通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处理,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系统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2. 单位成果为实施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而划分的基本单位。例如:大地测量成果以“点”或“测段”为单位;像片控制测量成果以“区域网”、“景”为单位;地形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等测绘成果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或影像平面图以“幅”为 单位;房产面积测算成果以“幢”为单位。
3. 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同一测区、 相同规格的同类型单位成果集合。
4. 检验批:检查与验收实施过程中,将批划分为一个或多个分别进行成果质量检验的成果质量集合。
5. 批量批成果中单位成果的数量。
6. 样本从检验批中抽取的用于判定批成果质量的单位成果集合。
7. 样本量 样本中单位成果的数量。
8. 全数检查对检验批中全部单位成果逐一进行的检查。
9. 抽样检查 从检验批中按照一定的抽样规则抽取样本进行的检查。
10. 质量元素:说明质量的定量、定性组成部分。即成果满足规定要求和使用目的的基本特性。(质量元素的适用性取决于成果的内容及其成果规范,并非所有的质量元素适用于所有成果)
11.质量子元素:质量元素的组成部分,描述质量元素的一个特定方面。
12. 检查项:质量子元素的检查内容。说明质量的最小单位,质量检查和评定的最小实施对象。
13. 详查对单位成果质量要求的全部检查项进行的检查。
14. 概查对单位成果质量要求的部分检查项进行的检查。
(部分检查项一般指重要的、特别关注的质量要求或指标,或系统性的偏差、错误。)
15. 错漏检查项的检查结果与要求存在的差异。(根据差异的程度,将其分为A、B、C、D 四类错误类型。A 类:极重要检查项的错漏,或检查项的极严重错漏;B 类:重要检查项的错漏, 或检查项的严重错漏; C 类:较重要检查项的错漏,或检查项的较重错漏; D 类:一般检查项的轻微错漏。)
16. 高精度检测检测的技术要求高于生产的技术要求。
17. 同精度检测检测的技术要求与生产的技术要求相同。
18. 权:单位成果的各质量元素在整个单位成果质量中所占的比重。
19. 批质量检验批的质量。
三、检查程序
监督抽查组按照制定计划、现场检查、质量评定及结果确认的程序实施检查。
(一)制定计划
1. 制定实施计划
根据启动会随机抽取的受检单位,充分考虑项目类型、专家专业等情况,制定检查实施计划。
2. 发放通知单
按实施计划安排,提前 3~5 天向受检单位所在地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受检单位发放监督抽查通知单(附件 3-1),并告知成果资料、人员、仪器和设备等检查配合事项。
(二)现场检查
1. 召开首次会
参会人员包括监督抽查领导小组成员、受检单位所在地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代表、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检查组成员。会议内容包括:受检单位汇报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测绘资质情况、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情况、测绘安全生产情况和受检测绘项目情况(提纲见附件 3-2)。检查组介绍检查工作安排,提出成果资料、规范和技术标准、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合要求, 告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填写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附表 1)等。
2. 现场检查
(1) 检查组对测绘资质检查、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测绘安全生产检查采用资料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本技术方案相关检查表格逐项进行检查,受检单位相关人员需全程陪同, 检查组成员及时填写相应检查表格,由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组组长复核签字,受检单位盖章确认。
(2)检查组按照本技术方案要求随机抽取样本,填写抽样单(附件 3-3)。样本中的数据成果应刻录光盘,所有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并封样。根据检验参数(质量元素)进行内、外业检查,填写主要质量问题记录表(附表 2)和技术资料检查记录表(附表 3)。
3.召开末次会
参会人员与首次会相同。会议内容主要为:检查组向受检单 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单(附件 3-4)并填写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附表 1)。
(三)质量评定及结果确认
1. 质量评定
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根据本技术方案要求分别对受检单位 的测绘资质检查、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进 行符合性判定,对测绘成果质量进行批成果判定。省厅领导小组 组织各检查组组长和有关技术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
2. 编制报告
各检查组根据审核后的结果编写测绘资质检查报告(附件3-5)、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报告(附件 3-6)、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报告(附件 3-7)、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报告(附件 3-8)或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执行CH/T 1018-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规定。
省级监督抽查的受检项目属于《数字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 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23)范围内成果类型的,由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编写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验报告,其他项目和市级监督抽查的受检项目由检查组编写测绘成果监督抽查报告(附件 3-8)。
3. 异议处理
抽查工作结束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正式签发的结果报告及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附件 3-9)寄(送)到收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应及时寄回检验结果确认回执(附件 3-10)。
受检单位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监督检查结果报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 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复检之后出具异议结果处理通知单(附件 3-11)。
四、抽查内容与结果评定要求
(一)测绘资质检查
1. 检查内容(见表 1)
表 1 测绘资质检查内容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
|
|
是否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机构,是 |
|
1.1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
否建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
1. 符 合 测 |
|
|
|
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 |
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各项制 |
绘 资 质 条 |
|
|
|
|
度是否完善。 |
件 |
|
|
|
|
|
|
1.2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 |
是否设立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建立 |
|
系 |
健全技术管理、质量检查管理、人员培训 |
|
|
与岗位管理、测绘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
理等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 |
1.3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
是否设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 是否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 护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 |
|
1.4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
1.5 技术装备 |
技术装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
2. 遵 守 测绘 地 理 信息 法 律 法规 |
2.1 超资质测绘 |
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是否符合测绘资
质范围和等级。 |
2.2 项目转包、分包 |
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
|
2.3 项目备案 |
是否按要求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 |
|
2.4 其他违法情况 |
其他违反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情况。 |
|
3.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 |
3.1 年度、季度统计报告 |
测绘地理信息年度、季度统计报告是否及
时、准确。 |
3.2 信用信息上报 |
测绘地理信息信用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准
确,有无瞒报、漏报情况。 |
2. 检查方法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照测绘资质检查表(附表 4)逐一核实相关资料。
检查人员查看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的文件、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测绘地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与岗位管理制度、测绘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等);查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主管领导、技术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技术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任命质检人员的任命文件、质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合同、社保证明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看技术设备台帐、技术设备检定证书;查看合同管理台帐;查看年度、季度统计报告及信用信息上报情况等,实地检查仪器室、项目备案系统等,填写测绘资质检查表(附表 4)测绘资质检查记录表(附表 7),由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组长复核签字以及受检单位盖章确认。
3. 检查结论
(1)检查内容评定
检查内容分为带“*”和不带“*”两种类型。带“*”的检查 内容评价采用符合、不符合两级评定,不带“*”的检查内容评价 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级评定。
“符合”表示检查内容完全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表示检查内容存在轻微不足或问题,基本符合 要求。
“不符合”表示存在严重不足或问题,不符合要求。
(2) 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采用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三级判定。
“合格”表示测绘资质符合相关要求,即检查表中带“*”检 查内容无不符合项,且所有符合项数量大于等于全部检查内容数 量的 70%,不符合项数量小于全部检查内容数量的 10%。
“整改后合格”表示测绘资质经整改后符合相关要求,即检 查表中带“*”的检查内容无不符合项,且所有符合项数量小于全 部检查内容数量的 70%,不符合项数量小于全部检查内容数量的10%,整改后经复查满足合格要求。
“不合格”表示测绘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即检查表中带“*” 的检查内容存在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数量大于等于全部检查内容数量的 10%,或整改后复查仍不满足合格要求。
(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1. 检查内容(见表 2)
表 2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内容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
1.测绘地 |
1.1 基本要求 |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机构职责履行是否符合要求,各项 |
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 |
|
制度是否抓好落实。 |
1.2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补充 要求 |
涉密网络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
|
1.3 互联网地图服务补充要 求 |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
|
2.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 |
2.1 机构人员 |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职责履行是否符合要求,各
岗位职责履行是否符合要求。 |
2.2 管理制度 |
是否有测绘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建立
的台账及相关记录。 |
|
2.3 涉密测绘 成果的保管和使用 |
是否有在涉密成果保管、领用、复制扫描、销毁各个环节的登记台账。 |
|
3.涉密场所软硬件建设及
管理 |
专门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库房是否符合要求。 |
|
4.存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
是否有涉密存储介质台账;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及涉密网
络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
5.涉密人员教育培训 |
是否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
|
6.测绘地理信息软硬检查 |
略 |
2. 检查方法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 例》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照地理信息安全保密 检查表(附表 5)逐一核实相关资料。
检查人员查看设立从事涉密测绘业务并签署保密责任书的人员清单、近三年内(或培训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接受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它单位及部门组织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等专题培训的人员清单;查看涉密成果接收、整理、保管、 使用、销毁等各环节台账、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台帐等,填写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表(附表 5),由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组长复核签字以及受检单位盖章确认。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测绘成果和涉密地理信息生产、处理、存储、保管等环节使用国外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等情况,在检查现场,受检单位依据实际情况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销毁承诺书(附 件 3-12)。
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使用情况及安全防控按省自然资源厅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3. 检查结论
(1)检查内容评定
同测绘资质检查内容评定要求。
(2)检查结论
同测绘资质检查结论评定要求。
(三)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1. 检查内容(见表 3)
表 3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
1.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
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
|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配齐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充足。 |
|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安全
生产管理死角和盲区。 |
|
4.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
急演练。 |
|
5. 加 强关 键 环节 安 全风 险 管理 |
5.1 野外安全风险防范 |
在进行外业工作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进行体检等;通讯、急救等 装备是否配备充足;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
5.2 艰险地区作业
安全管理 |
在危险性较高的区域开展野外作业,是否配备北
斗等卫星电话,是否存在单人进行野外作业。 |
|
5.3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 |
野外临时驻地选址考虑是否周全,地下管线测量是否防范有毒气体中毒、可燃气体爆炸及触电等风险,无人机起飞前是否检查紧固各设备附件, 无人机驾驶员是否依法取得驾驶资质。 |
|
5.4 野外交通安全 |
是否规范野外用车管理,严格把关野外用车审批 |
|
管理 |
等。 |
5.5 野外通讯保障 |
是否为野外作业人员、车辆、船舶和飞机配置北
斗终端等报位设备。 |
|
5.6 确保作业装备安全性 |
老旧作业装备检查维护是否到位,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开展野外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安 全防护措施。 |
|
5.7 做好应急救援
装备保障 |
对于没有野外基地的,是否配备救援设备,发生
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是否积极开展救援处置。 |
|
6. 建 立完 善 安全 生 产事 故 报告 及 处置办法, 完 善 应急 救 援 预案 |
6.1 建立全生产事
故报告及处置办法 |
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是
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
6.2 防控安全生产
事故 |
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无人员伤亡。 |
|
6.3 配合测绘行业
安全检查 |
是否积极配合测绘行业安全检查。 |
|
6.4 安全生产风险排查 |
是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是否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
|
7. 开 展自 查 自纠 和 问 题 隐 患 |
7.1 落实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问 题整改 |
是否落实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 |
7.2 自查自纠和问 |
是否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隐患整改。 |
整 改 情
况 |
题隐患整改 |
|
2. 检查方法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 理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 2022 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照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表(附表 6)逐一核实相关资料。
检查人员查看测绘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应急救援预案等)及落实情况、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习相关记录、配合测绘行业安全检 查的相关资料、落实野外作业安全管理、野外交通安全管理、做 好野外通讯保障、确保作业装备性能及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落实 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等相关资料,填写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表(附表 7),由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组长复核签字以及受检单位盖章确认。
3. 检查结论
(1)检查内容评定
同测绘资质检查内容评定要求。
(2) 检查结论
同测绘资质检查结论评定要求。
(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1. 项目要求
受检单位应上报适宜检查的项目,确因特殊原因无适宜检查的项目,应提交延缓监督抽查申请书(附件 3-13)。受检项目为 mesh 三维模型的,按国家技术方案进行检查。
2. 分批和抽样
(1)确定单位成果
受检测绘项目抽样检验前应明确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和质量 元素组成。成果类型属于GB/T 24356-2023 中分类范围的,其单位成果和质量元素按 GB/T 24356-2023 规定确定,不属于 GB/T 24356-2023 中分类范围的,质量元素的组成应体现单位成果的质量特征;属于GB/T 18316-2008 范围的,其单位成果和质量元素按GB/T 18316-2008 执行。
(2)确定检验批和样本量
批量为 1~20 单位时,样本量为 3,批量为 21~40 单位时, 样本量为 5,批量超过 41 单位时,以 21~40 的范围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批次,并按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其中一个批次实施 检验。
(3)抽取样本
样本宜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式抽取,也可根据作业单位、工 序或生产时间段、地形类别、作业方法等采用分层按比例随机抽 样等多种方式抽取。样本应分布均匀,填写和完善抽样单,抽样 人至少 2 人。
样本内容包括从检验批中抽取的各单位成果的全部资料。测绘项目的委托书、合同、任务书、技术设计书、实施方案、生产过程中的补充规定、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及最终检查记录、仪器检定证书和检验资料等资料应作为单位成果的补充材料。填写资料清单(附件 3-14)。对于需要的文档资料,应及时提供复印件。样本接收过程中,应详细查看样本的状态,记录其数量,并及时填写和完善样品清单。
3. 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一般采用详查和概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样本进行详 查,根据需要对样本外成果进行概查。
(1)测绘资质单位成果资料(内业检查)
①测绘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尤其是项目合同和标准的执行),包括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在产品中的具体贯彻、落实、体现、实施情况,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的编写、 审核、批准执行情况、格式正确性、内容完整性,生产单位的二级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等。
②测绘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 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③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
④测绘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抽检测绘项目成果的质量(内、外业检查)
①确定检查内容和指标。根据确定的测绘成果类型,依据相关检验标准(GB/T 24356-2023 和GB/T 18316-2008)关于测绘成果质量元素、检查内容的规定,结合检查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确 定需要检查或检测的质量元素、质量指标等。
②确定检验方法。根据测绘成果检验内容和质量元素、质量指标,分别确定需要检查和检测的内容和指标,选择适合相应质量元素和质量指标的检验方法,单位成果按质量子元素进行检验, 单位成果质量子元素相对独立的应逐一按单位成果进行检查及评分。
③准备仪器设备、检查记录表格。无论是内业检查,还是外 业检测,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必须是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处在计量 检定有效期内,根据项目类型准备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
④样本成果检验。根据确定的检查内容、质量元素、质量指标,按照确定的检验方法,对照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每个样本成果的质量元素和质量指标进行逐一检查、 检测或确认,并做好质量问题检查记录、检测原始记录,重大错漏应拍摄照片并存档。
⑤检验数据和信息处理
Ⅰ数学精度
数学精度检查方法可分为确认和检测两类。对于确认方式, 一方面要确认原始成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另一方面要提取 原始成果中的相关质量指标,并进行比对、分析和统计。对于检测方式,主要计算统计检测数据,并与原始成果的相应数据进行 比对、分析和统计。
a. 检测要求如下
数学精度检测可采用满足相应测量精度要求的 GNSS 和全站仪等测量仪器。
平面和高程检测点采集尽量分布均匀。
检测控制点不能采用原图的图根点,需在高等级的埋石点上或利用AHCORS 来重新发展检测控制点。
单位成果主要以平面绝对位置中误差、高程中误差(高程注记点或等高线插求点)为主进行采集。
数学精度按单位成果统计,数学精度检测时,每幅图平面检测点、高程检测点一般不少于 32 个;地物间距有效边统计,检测边数一般不少于32 条。当检测点数或边数少于 20 时,采用误差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代替中误差。
平面主要采集明显地物角点、独立地物等要素;高程检测点尽量选择明显能准确判读的位置,避免选在高程急剧变化处。
外业检测应按幅逐点记录,检测原始观测数据中应有检测点序号、三维坐标、测站点和定向点编号,存档备查。
b. 数学精度统计原则
在允许中误差(高精度检测)2 倍(含)、(同精度检测)2 倍(含)以内的误差值均应参加数学精度统计。超过允许中误差(高精度检测)2 倍、(同精度检测)2 倍的误差为粗差,按相应的质量元素及错漏类型作扣分处理。
c. 中误差计算公式
高精度检测时,中误差计算按式(1)执行。
同精度检测时,中误差计算按式(2)执行。
式中 M 为成果中误差 n 为检测点(边)总数 为较差。
Ⅱ 其它指标。
逐一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检验规范(GB/T 24356-2023 和GB/T 18316-2008)关于测绘成果划分的质量特性进行确认,并对错漏类型进行划分。
测绘项目需注意检查的重大错漏实例
a. 航空摄影:影像重叠度、摄区覆盖保证、像点最大位移值任一项超限、地面分辨率不符合要求、影像存在大量噪声及大面积云、云影等、波段或局部影像缺少、原始影像数据无法读出等。
b. 大比例尺地形图:平面或高程基准错误、粗差比例或中误 差超限、大面积(大于图上 4cm2 的二层及以上房屋、图上 6cm2 的一层房屋)漏绘、地貌严重失真、漏绘一组等高线、图名、图 号同时错漏、缺主要成果资料等。
c. 数字正射影像图:大地基准、高程基准不符合要求、中误 差超限、粗差率超 5%、现势性不符合要求、影像地面分辨率不符合要求、提交的资料严重不齐全等。
d.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错误、中误差超 限或粗差率超 5%以上、模型细节层次、几何结构、文理结构普遍错误、文理无法辨识、文件无法读出、缺主要成果资料等。
e. 地理信息系统:系统无法安装部署、缺重要功能项、系统 运行极不稳定、系统无备份与恢复方案等。
f. 管线测量:中误差超限或粗差率超 5%以上、主干管线漏探、漏测 1 条、次要管线漏探、漏测 2 条、管线图点线属性注记差错较多、缺主要成果资料等。
g. 变形测量:精度超限、观测周期不符要求、测前测后仪器 未检验、测前工作基点与基准点未联测、基准点未定期检测、基 准点(工作基点)数据及原始观测数据使用错误、点位不符合要 求等。
h. 房产面积测算:定性错误、精度超限、无测量记录、计算 错误等。
i. 水下地形测量:仪器检验方法错、基准错、点位密度不符 合要求等。
j. 控制测量:坐标系统错、中误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 起算数据错误、点位不符合要求、标石规格严重不符合规定等。
……
(3)检验成果资料处理
监督抽查人员负责样本等技术资料的保密,按要求整理各类 检验资料,需要归还的样本资料应及时归还(复制样本、样本在 检验过程中消耗的除外),按要求整理监督检验需提交的样本、检 验原始记录,以及相关计算资料。
4. 质量评定
成果类型属于 GB/T 18316-2008 标准范围的, 按 GB/T 18316-2008 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属于GB/T 24356-2023 成果类型的,按下述方式评定。
(1)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①质量表征
单位成果质量水平以百分制表征。
②权的调整原则。
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的权一般不作调整,当仅检查部分质 量元素或质量子元素时,按检验标准所列相应权的比例调整质量 元素或质量子元素的权,调整后的各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权之 和应为 1.0。
③数学精度评分方法
采用检测方式评定数学精度时,按公式(3)计算数学精度质量得分;多项数学精度评分时,单项数学精度得分均大于 60 分, 取其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
式中 S1 为涉及中误差的质量元素或检查项得分值 m0 为中误差允许值 m 中误差检测值。
采用错漏扣分方式评定数学精度得分时,评分方式按公式(4) 计算。
式中 S1 质量子元素得分,a1 为质量子元素中的 B 类错漏个数,a2 为质量子元素中的 C 类错漏个数,a3 为质量子元素中的 C类错漏个数,t 为扣分值调整系数。
④成果质量错漏扣分方法。
成果质量按错漏类型扣分,错漏类型与扣分值对照见表 4。
表 4 错漏类型与扣分值对照表
错漏类型 |
扣分值 |
A 类 |
42 分 |
B 类 |
12/t 分 |
C 类 |
4/t 分 |
D 类 |
1/t 分 |
注:本次监督抽查取t=1。需要进行调整时,以困难类别、要素数量等为
原则,按照《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进行调整(平均困难类别t=1) |
⑤质量子元素评分方法。
数学精度按本节③执行,得到S1。
其他质量子元素评分,首先将质量子元素得分预置 100 分, 对相应质量子元素中出现的错漏逐个扣分,S1 的按公式(4)计算。
⑥质量元素评分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质量元素得分,S2 的值按公式(5)计算。
(5)
式中 S2 为质量元素得分,n 为质量元素中包含的质量子元素个数, 为第i 个质量子元素得分,
为第i 个质量子元素的权。
⑦单位成果质量评分。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单位成果质量得分。S 的值按公式(6) 计算。
(6)
式中 S 为单位成果质量得分,N 为单位成果中包含的质量元素个数, 为第j 个质量元素得分,
为第j 个质量子元素的权。
⑧单位成果质量等级评定。
当单位成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即判定单位成果为不合格
a. 单位成果中出现A 类错漏
b. 单位成果高程精度检测、平面位置精度检测及相对位置精度检测,任一项粗差比例超过 5%、检测中误差超限
c.质量子元素质量得分小于 60 分。全部质量子元素(质量元素)得分大于或等于 60 分时,计算单位成果质量得分,并评定单位成果质量等级,质量等级评定 方法如表 5(S 为单位成果质量得分)。
表 5 单位成果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质量等级 |
质量得分 |
优 |
S≥90 分 |
良 |
75 分≤S<90 分 |
合格 |
60 分≤S<75 分 |
a.详查或概查中被确认伪造成果的;
b.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测量仪器的;
c.专业技术设计书不满足合同、招标文件的规定,技术路线存在重大偏差或降低技术标准的;
d.受检单位不配合监督抽查的;
附件 3-1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通知单
(皖测质监〔2024 年〕第 号)
: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将于 2024 年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单位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抽查工作中涉及的仪器、设备、资料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请给予支持和配合。抽查事项为
□测绘资质检查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抽查的测绘项目为
£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抽查人员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2
测绘资质单位汇报提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
(二)主要业务范围
(三)主要业绩
二、测绘安全生产情况
(一)测绘安全生产制度建立
(二)测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
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情况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执行
四、抽检项目情况
(一)来源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三)成果质量管控情况
附件 3-3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成果抽样单
编 号
受检单位 检验类别
成果
名称 |
|
||||
生产
日期 |
|
抽样
日期 |
|
成果总数 |
|
批 次 |
|
||||
提样
方式 |
□送寄 □自提 |
批 量 |
|
||
样本数 |
|
生产单位 |
单位名称 |
(盖章) |
电 话 |
|
经办人 |
|
传 真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检验单位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盖章) |
电 话 |
0551-62627061 |
传 真 |
0551-65117042 |
|||
抽样人 |
|
抽样地点 |
|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 2 号 |
邮政编码 |
230031 |
|
样本资料 |
检验参数 |
|||
样本号 |
||||
备注 |
附件 3-4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整改通知单
(皖测质监〔2024 年〕第 号)
: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于 2024 年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贵单位需对以下所列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请于 2024 年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提出复查申请,有关整改报告和整改证据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进一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
1.
2.
3.
4.
5.
6.
受检单位接受人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5
测绘资质检查报告
编号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一、检查内容和结果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对你单位从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等 3 个方面 11 个检查项 37 条检查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结果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合计 |
检查内容数量 |
|
|
|
|
1.
2.
3.
三、检查结论(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6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报告
编号 :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一、检查内容和结果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对你单位从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情况;涉密场所软硬件建设及管理情况;存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涉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等 5 个方面 9 个检查项 46 条检查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结果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合计 |
检查内容数量 |
|
|
|
|
二、主要问题
1.
2.
3.
三、检查结论(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7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编号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一、检查内容和结果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对你单位从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等 6 个方面 17 个检查项 42 条检查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结果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合计 |
检查内容数量 |
|
|
|
|
注: 条检查内容未涉及
二、主要问题
1.
2.
3.
三、检查结论(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8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报告
编号 :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于 2024 年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单位生产的 成果进行了监督抽查。
一、检查概况
按照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了随机抽样,样为: ,检查组对样本进行了详查,检验参数为 。
二、主要质量问题
1.
2.
3.
三、结论(批合格、批不合格)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9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
(皖测质监〔2024 年〕第 号)
:
受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于 2024 年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查结论详见报告。
请你单位收到此单和报告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单 15 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传真或寄送文本)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认定)结果。
联系电话 0551-65122488 62627061 传真:65117042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 2 号 邮编 230031
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年 月 日
附件 3-10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回执
(皖测质监〔2024 年〕第 号)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3-11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异议处理结果通知单
(皖测质监〔2024 年〕第 号)
: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24 年年 月 日接到你单位的异议材料后,对你单位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针对异议核实检验资料和检验过 程,处理结果为
□ 维持原结论。
□ 对结论进行修改,修改结论附后。
联系电话、传真: 0551-62553173、62553175
办公地址:合肥市黄山路 619 号
邮 编:230088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 3-12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销毁承诺书
为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销毁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我(单位/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已在 6 个月内将所领取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送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指定的单位销毁
二、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已严格履行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并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销毁的涉密信息无法还原
三、销毁的登记、审批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主要负责人 签名)
日 期
附件 3-13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延缓监督抽查申请书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名称为 ,资质 级, 证书编号: ,被随机抽中为 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受检单位,由于我单位 ,本年度不宜进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需延续至下一年度检查。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厅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代章)
附件 3-14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项目上交资料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料名称 |
文档资料 (原件/复印件) |
电子资料 |
备注 |
1 |
合同□ 委托书□ 任务书□ |
有□ 无□ |
|
|
2 |
技术设计书 |
有□ 无□ |
有□ 无□ |
|
3 |
技术总结 |
有□ 无□ |
有□ 无□ |
|
4 |
检查报告 |
有□ 无□ |
有□ 无□ |
|
5 |
仪器检定和检校资料 |
有□ 无□ |
|
|
6 |
起算成果资料 |
有□ 无□ |
|
|
7 |
两级检查记录 |
有□ 无□ |
|
|
8 |
地形图□ 地籍图□
房产图□ 管线图□ |
有□ 无□ |
有□ 无□ |
|
9 |
接合表 |
有□ 无□ |
有□ 无□ |
|
10 |
图根控制成果 |
有□ 无□ |
有□ 无□ |
|
11 |
控制点分布网图 |
有□ 无□ |
有□ 无□ |
|
12 |
埋设照片及点之记 |
有□ 无□ |
有□ 无□ |
|
13 |
委托保管书 |
有□ 无□ |
|
|
14 |
观测成果 |
有□ 无□ |
|
|
15 |
计算成果 |
有□ 无□ |
有□ 无□ |
|
16 |
控制点成果表 |
有□ 无□ |
有□ 无□ |
|
17 |
界址点成果 |
有□ 无□ |
有□ 无□ |
|
18 |
房产面积成果报表 |
有□ 无□ |
有□ 无□ |
|
19 |
基准点、工作基点分布图 |
有□ 无□ |
有□ 无□ |
|
20 |
管线调查资料 |
有□ 无□ |
|
|
21 |
变形分析报告 |
有□ 无□ |
有□ 无□ |
|
22 |
测量草图 |
有□ 无□ |
|
|
23 |
评审报告 |
有□ 无□ |
有□ 无□ |
|
说明 |
项目名称 |
需提交资料序号 |
|
|
控制测量/线路测量 |
1 2 3 4 5 6 7 11 12 13 14 15 16 |
|
||
地形图成果 |
1 2 3 4 5 6 7 8 9 10 |
提交 3~8 幅回放
纸图 |
||
地籍/房产图测量 |
1 2 3 4 5 6 7 8 9 10 17 |
|||
管线测量 |
1 2 3 4 5 6 7 8 9 10 20 |
|
||
变形测量 |
1 2 3 4 5 6 7 11 12 13 14 15 16 19 21 |
|
||
房产面积测量 |
1 2 3 4 5 6 7 8 18 22 |
|
||
地理信息系统 |
1 2 3 4 5 6 7 23 |
|
附表 1
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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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附表 2:
主要质量问题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样本名称 |
质量子元素 |
质量问题 |
判定依据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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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判定依据应落实到相应标准、设计书等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 |
生产单位: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附表 3 技术资料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料名称 |
文档资料 (原件/复印件)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合同□ 委托书□ 任务书□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2 |
技术设计书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3 |
技术总结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4 |
检查报告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5 |
仪器检定和检校资料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6 |
起算成果资料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7 |
两级检查记录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8 |
地形图□ 地籍图□ 房产图□ 管线图□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9 |
接合表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0 |
图根控制成果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1 |
控制点分布网图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2 |
埋设照片及点之记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3 |
委托保管书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4 |
观测成果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5 |
计算成果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6 |
控制点成果表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7 |
界址点成果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8 |
房产面积成果报表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19 |
基准点、工作基点分布图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20 |
管线调查资料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21 |
变形分析报告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22 |
测量草图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23 |
评审报告 |
有□ 无□ |
符合□ 不符合□ |
|
说明 |
项目名称 |
需提交资料序号 |
|
|
控制测量/线路测量 |
1 2 3 4 5 6 7 11 12 13 14 15 16 |
|
||
地形图成果 |
1 2 3 4 5 6 7 8 9 10 |
提交 3~8 幅回放纸图 |
||
地籍/房产图测量 |
1 2 3 4 5 6 7 8 9 10 17 |
|||
管线测量 |
1 2 3 4 5 6 7 8 9 10 20 |
|
|
变形测量 |
1 2 3 4 5 6 7 11 12 13 14 15 16 19 21 |
|
房产面积测量 |
1 2 3 4 5 6 7 8 18 22 |
|
|
地理信息系统 |
1 2 3 4 5 6 7 23 |
|
生产单位: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附表 4
测绘资质检查表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检查记录 |
检查项评定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1. 符合测绘资质条件 |
1.1 测绘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 |
1.是否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 |
|
|
|
|
2.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
保密教育。 |
|
|
|
|
||
3.是否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保密 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 保密自查等要求。 |
|
|
|
|
||
4.是否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是否有涉密测绘成果使用
流程规章制度;是否有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台账。 |
|
|
|
|
|
|
5.涉密介质和涉密网络相关规定。 |
|
|
|
|
||
6.是否建立健全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和保密责任,
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
|
|
|
|
||||
7.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是否进行登记
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
|
|
|
|
||||
*8.是否发生过失泄密情况,是否有因失泄密隐患问题被公安、保密、安全、
网安等部门处理情况等。 |
|
|
|
|
||||
1.2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
|
9.是否设立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 |
|
|
|
|
||
1.2.1 机构 |
10.是否明确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
人。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中级及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
|
|
|
|
|||
人员 |
||||||||
11.是否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是否是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
|
|
|
|
||||
|
12.是否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设计、技术处理和技术总结等要求。
其中简单、日常性的测绘项目可以制定《作业指导书》。 |
|
|
|
|
|||
|
||||||||
1.2.2 管理制度 |
||||||||
13.是否建立健全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明确过程检查、最终检查、质量评定、 |
|
|
|
|
|
|
|
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等要求。 |
|
|
|
|
14.是否建立健全人员培训与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岗前培训考核、
继续教育等要求。 |
|
|
|
|
|||
15.是否建立健全测绘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明确测绘仪器设备的检
定、校准、日常管理等要求。 |
|
|
|
|
|||
1.2.3 其他 |
16.测绘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
|
|
|
|
||
1.3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 |
1.3.1 机构人员 |
17.是否设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 |
|
|
|
|
|
18.是否明确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岗位职
责。 |
|
|
|
|
|||
1.3.2 管理制度 |
19.是否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测绘成果接收、整理、
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建立台账等管理要求。 |
|
|
|
|
||
20.是否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
|
|
|
|
|||
21.是否建立了涉密成果资料泄密事件报告和补救制度。 |
|
|
|
|
|||
1.3.3 设施 |
*22.是否有专门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库房,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 |
|
|
|
|
|
|
设备 |
防尘、防磁、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
|
|
|
|
|
23.是否配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专用柜架、专用数据存储设
备。 |
|
|
|
|
||||
1.3.4 其他 |
24.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
|
|
|
|
|||
1.4 专业技术人员 |
*25.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
|
|
|
|
|||
2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兼职。 |
|
|
|
|
||||
27.甲、乙级测绘资质,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超过 2 人,1 人。 |
|
|
|
|
||||
28.变更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当在三十日内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有关信
息。 |
|
|
|
|
||||
1.5 技
术装备 |
*29.技术装备数量、规格、精度等应符合要求。 |
|
|
|
|
|||
30.变更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有关信息。 |
|
|
|
|
||||
2. 遵守测绘地理信 息法律法 |
2.1 超资质测绘 |
*31.承担的测绘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是否符合测绘资质要求。 |
|
|
|
|
||
2.2 项目转包、分包 |
*32.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
|
|
|
|
|||
2.3 项目备案 |
33.是否按要求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 |
|
|
|
|
|||
规。 |
2.4 其他违法情况 |
*34.无其他违反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情况。 |
|
|
|
|
|
3.测绘地理信息统 计上报 |
3.1 年度、
季度统计报告 |
3.1.1 时效性 |
35.测绘地理信息年度、季度统计报告是否及时。 |
|
|
|
|
3.1.2 完整性 |
36.测绘地理信息年度、季度统计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
|
|
|
|
||
3.2 信用信息上报 |
37.测绘地理信息信用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情况。 |
|
|
|
|
||
备注 |
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不符合两级评定,不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级评定。 |
检查者: 日期: 复核者: 日期:
附表 5
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表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检查记录 |
检查项评定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1.测绘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 |
1.1
基本要求 |
1.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职责履行符合要求。 |
|
|
|
|
2.有保密责任书,有保密教育记录。 |
|
|
|
|
||
3.有保密自查记录。 |
|
|
|
|
||
4.有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相关文件;有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台账。 |
|
|
|
|
||
5.有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
|
|
|
|
||
6.有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等登记台帐 |
|
|
|
|
||
*7.有失泄密情况,有因失泄密隐患问题被公安、保密、安全、网安等部门处理情况等。 |
|
|
|
|
||
1.2 导航电子 |
8.涉密网络是否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
|
|
|
|
|
9.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是否确定安全控制区域,采取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必要的安全防范
措施。 |
|
|
|
|
|
地图制作补充要求 |
10.是否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专用产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保密技
术防护(三合一)、漏洞扫描、计算机病毒查杀、边界安全防护和数据库安全等产品。 |
|
|
|
|
||
11.软件开发是否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内进行。 |
|
|
|
|
||||
12.未经单位安全保密工作机构批准,单位内部涉密测绘成果不得采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交
换,应基于涉密网络操作,并进行审计。 |
|
|
|
|
||||
13.涉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应配置专人专机。专机需安装安全审计软件,进行实时审计。 |
|
|
|
|
||||
14.是否配置红黑电源。 |
|
|
|
|
||||
1.3 互联网地图服务补充要求 |
*15.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应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
|
|
|
|||
2.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 |
2.1 机构
人员 |
16.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履行符合要求。 |
|
|
|
|
||
17.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履行符合要求。 |
|
|
|
|
||||
2.2 管理制度 |
18.有测绘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等台账。 |
|
|
|
|
|||
19.有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相关记录。 |
|
|
|
|
||||
20.有涉密成果资料泄密事件报告和补救相关记录。 |
|
|
|
|
||||
2.3 涉密 |
21.涉密测绘成果是否专人管理。 |
|
|
|
|
|||
|
测绘成果的保管和使用 |
22.是否在涉密成果保管、领用、接收、复制扫描、销毁各个环节建立登记台账,并定
期清查、核对。 |
|
|
|
|
*23.是否存在擅自复制扫描、转让或转借和私自留存涉密成果现象。 |
|
|
|
|
||
*24.涉密成果复制扫描件和衍生品是否按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涉密成果原密
级进行管理。 |
|
|
|
|
||
*25.涉密成果是否仅限用于申请使用的目的或项目。 |
|
|
|
|
||
26.是否在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六个月内销毁。 |
|
|
|
|
||
27.委托第三开发产品时,涉密成果资料或衍生产品回收后是否依法销毁 |
|
|
|
|
||
*28.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
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涉密成果资料的情况 |
|
|
|
|
||
29.公开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衍生产品是否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区、市)测绘
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
|
|
|
|
||
3.涉密场
所软硬件 |
*30.专门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库房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31.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专用柜架、专用数据存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
|
|
|
|
建设及管
理情况 |
32.涉密成果资料保管、使用场所等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是否按规定配备门禁或身份识别等
保密防护设备。 |
|
|
|
|
4.存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
33.涉密存储介质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建立台账。 |
|
|
|
|
34.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是否粘贴密级标识。 |
|
|
|
|
|
*35.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是否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
|
|
|
|
|
*36.涉密网络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是否实行物理隔离。 |
|
|
|
|
|
37.涉密计算机外接端口是否封闭管理。 |
|
|
|
|
|
*38.涉密计算机未装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 |
|
|
|
|
|
*39.涉密计算机未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
|
|
|
|
|
40.各类涉密成果资料存储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 |
|
|
|
|
|
41.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是否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
|
|
|
|
|
*42.是否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成果资料。 |
|
|
|
|
|
43.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设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维修、销毁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
|
|
|
|
|
5.涉密人 |
44.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其中重要涉密人员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 |
|
|
|
|
员教育培训情况 |
行政主管部门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
|
|
|
|
45.是否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形势和防范知识技能培训,新进职工必须培训后再上岗。 |
|
|
|
|
|
46.单位是否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学习。 |
|
|
|
|
|
备注 |
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不符合两级评定,不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级评定。 |
检查者 日期 复核者 日期
附表 6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项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检查记录 |
检查项评定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1.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
*1.单位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
|
|
|
|
*2.是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培训内容。 |
|
|
|
|
|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3.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履职到位。 |
|
|
|
|
4.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
|
|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充足。 |
|
|
|
|
|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6.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
|
|
7.艰险地区、危险作业等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
|
|
|
|
|
8.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死角和盲区。 |
|
|
|
|
|
4.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9.是否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
|
|
|
|
10.工作人员是否熟悉野外作业地区各类风险和防范措施。 |
|
|
|
|
|
5.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 |
5.1 野外安全风险防范 |
11.在进行外业工作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进行体
检。 |
|
|
|
|
12.通讯、急救等装备是否配备充足。 |
|
|
|
|
||
13.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
|
|
|
|
||
5.2 艰险地区作业安全管理 |
*14.在冰川、冰湖、雪地、高原、沙漠、戈壁、沼泽、远海、放射性异常区、无
人区等危险性较高的区域开展野外作业,是否配备北斗等卫星电话。 |
|
|
|
|
|
15.新区域作业是否聘用当地向导,聘用资金是否有保障。 |
|
|
|
|
||
*16.是否存在单人进行野外作业。 |
|
|
|
|
||
17.野外工作期间,是否每日向单位报送安全情况。 |
|
|
|
|
||
5.3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 |
*18.野外临时驻地选址是否考虑防范暴雨、洪水、雪崩等自然灾害和饮水、动物
侵袭风险。 |
|
|
|
|
|
*19.地下管线测量是否防范有毒气体中毒、可燃气体爆炸及触电等风险。 |
|
|
|
|
||
*20.无人机起飞前是否检查紧固各设备附件,无人机驾驶员是否依法取得驾驶资 |
|
|
|
|
|
|
质。 |
|
|
|
|
5.4 野外交通安全管理 |
21.是否规范野外用车管理,严格把关野外用车审批。 |
|
|
|
|
|
22.出行前是否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 |
|
|
|
|
||
*23.是否存在疲劳驾驶。 |
|
|
|
|
||
*24.无人区、高风险区域野外作业是否存在单车承担任务。 |
|
|
|
|
||
5.5 做好野外通
讯保障 |
25.是否为野外作业人员、车辆、船舶和飞机配置北斗终端等报位设备。 |
|
|
|
|
|
*26.在西部高原、无人区等通讯信号未覆盖地区,是否配备卫星电话。 |
|
|
|
|
||
5.6 确保作业装备安全性能 |
27.老旧作业装备检查维护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作业
设备。 |
|
|
|
|
|
28.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开展野外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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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做好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
29.对于设有野外基地的,是否配备越野车等应急救援车辆、生命探测仪等搜救
定位装备、便携式苏生器等防护装备、液压钳等救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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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发生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是否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应急管理、自然资
源等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开展救援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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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 |
6.1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及处置办法 |
3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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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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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防控安全生
产事故 |
*33.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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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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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配合测绘行
业安全检查 |
*35.是否积极配合测绘行业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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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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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安全生产风险排查 |
37.是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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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是否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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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
7.1 落实部、省、 市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 |
39.是否落实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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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整改问题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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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自查自纠和 |
41.是否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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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改 |
42.是否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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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不符合两级评定,不带“*”的检查内容评价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级评定。 |
检查者 日期 复核者 日期
附表 7
测绘资质检查记录表
测绘资质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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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证书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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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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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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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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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共 人)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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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装备 |
GNSS 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0.5″级及以上 台),水准仪 台(S05 级及以上 台),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 台(套),专业测绘航摄仪 套, 摄影测量系统 套,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套,、三维激光扫描仪 台、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套、手持测距仪 台,管线探测仪 台,测深仪 台, 其他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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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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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者 年 月 日 复核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