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 学习讨论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5-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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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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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发挥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本质作用,夯实市场经济产权的基石,维护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698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从5月至6月底,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以“依法登记、保护产权”为主题的集中学习讨论活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护产权更加有力、便民利民更加高效、数字转型更加有为、队伍作风更加过硬”要求,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厅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围绕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聚焦“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主题,组织开展学习讨论。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一体推进,切实增强依法登记意识,严守工作底线,不断提高登记质量,夯实产权底板,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讨论内容

1.增强依法登记意识,严守工作底线。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强化依法依纪登记的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切实把好登记审核关,持续提升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维护登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实践中出现的登记审核不严、权利交叉重叠,“唯命是从” 根据行政指令违法违纪办理登记,把登记作为行政管理“手段”,随意行使职权办理登记等问题深入研讨。

2.不断提升登记质量,夯实产权底板。围绕强化登记质量意识,坚持“图属一致、图属一体”建立健全不动产产权数据库,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完善和上图入库,以不动产登记数据为核心,逐步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的“地籍一张图”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重属性数据轻空间数据、空间数据缺失或与属性数据不关联,部分重要属性数据字段缺失、录入不规范等问题深入研讨。

3.加强成果衔接应用,支撑自然资源高质量管理。围绕强化

成果应用意识,通过地籍调查向前延伸、加强管理环节权属审核、一码关联等,及时应用更新登记成果,推动登记与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管理环节良性互动,更好支撑自然资源“规、批、供、用、补、查”全业务流程高质量管理开展学习讨论。针对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低效土地盘活利用等领域改革需求,围绕依法依纪探索创新登记举措、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实践中出现的登记成果被“束之高阁”,与自然资源管理环节脱节脱钩、没有发挥作用、没有价值、变成“死库”等问题深入研讨。

4.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围绕强化主动担当作为意识,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登记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服务的优势,建立健全问题日常发现和处理机制,及时向上游环节反映问题,推动登记前端审批环节闭合监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损害企业和群众权益、影响部门和政府形象,历史遗留问题一边化解、一边新增,化解工作“永远在路上”等问题深入研讨。

   (二)具体安排

1.加强学习讨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集中理论学习、专家专题讲座、交流座谈、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开展研讨,动员全体登记人员广泛参与学习讨论。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各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例会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部领导关于切实发挥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维护权益”作用的批示要求,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以“依法登记、保护产权”为主题展开集中讨论学习。结合中央部署的党纪学习教育,围绕近期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牢记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初衷,不忘登记工作的初心,不断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向提升。二是实地开展交流讨论。在学习讨论期间,市局将选择部分县区开展交流讨论,紧密结合登记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以案为例深入剖析,细化讨论内容,集思广益、拓宽思路。

2.聚焦问题解决。将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作为学习讨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充分研讨交流的基础上,聚焦存在的问题,分层次、分领域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推进违规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有效防范违规登记风险,通过扎实开展不动产违规登记专项整治工作,对登记业务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主动深入开展整改。二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针对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登记机构应根据省厅定期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情况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按照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将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落实到日常行动上,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治理。三是开展各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排查及处置。按照部、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积极开展辖区内存量及新增各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摸准摸实各类问题数量和产生的原因,并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细化措施,分类处置,努力破解登记难问题。

3.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学习讨论成果,结合已解决处置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形成长效机制,体现学习讨论成效。一是健全完善“交地(房)即交证”、“带押过户”、“跨省通办”等改革机制。从深化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环节、强化部门监管、信息共享集成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改革机制,形成改革合力,持续推动各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走深走实。二是建立健全解决违规登记问题的长效机制。系统梳理专项整治排查出的制度漏洞与监管盲区,下大气力补短板、强弱项、建制度,建立健全违规登记问题预警、发现和解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登记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登记数据质量监管制度。从规范准确录入登记信息、实时上报登记数据、限期补报重报登记数据等各环节健全制度,实行登记数据全链条各环节的数据质量监管,落实专岗专人专责,推动登记数据质量有明显改进。四是推动建立历史遗留问题日常化解机制。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机制,积极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多轮次讨论,相关负责人要带头作表率,集思广益、打开思路,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全体登记人员要积极参与,强化学习讨论意识,确保取得实效。

(二)  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全体登记人员参与 “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跟踪报道宣传“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大家自主学习、互动交流,为学习讨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  强化成果运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学习讨论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总结提炼,强化宣传引导,着力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相关学习讨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总结报告、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和制度性文件(含拟出台)报市局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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