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8-1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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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2024 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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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14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全市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开发区不在考评范围内)。

   二、评估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 号)和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对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

每年开展两次评估。第一次评估时间为 8 24 日,第二次评估时间为 11 月下旬。

   四、评估方式

市局办公室根据评估指标(详见附件),线上考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平台自然资源领域目录设置是否标准、内容更新是否及时、要素是否齐全等工作情况。每个县(区)随机抽测两个乡镇,作为该县区局的附加考核内容。县(区)和乡镇自然资源领域得分分别按照 80%20%的权重折合计分(其中乡镇得分为各县(区)随机抽取的 2 个乡镇的平均得分),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将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同时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政务公开部分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

(二)  加强对接,抓好落实。各县区要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各乡镇街做好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对照指标体系,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全部达标。

(三)  问题导向,提高质效。在测评通报反馈后,各县区要对照测评结果,及时查漏补缺,迅速整改到位,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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