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杭埠镇上湖西路以东局部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舒城县人民政府: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杭埠镇上湖西路以东局部片区 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舒政〔2024〕35号)收 悉。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 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 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 资规〔2021〕4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杭埠镇产业新城城市区35.2287公顷土地 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其中集体土地7.9281公顷, 国有土地27.3006公顷。
二、你县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要求,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建设 活动,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市自然资源局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以
及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片开发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此 复
2 0 2 4 年 5 月 3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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