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
2025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支总表
2.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入总表
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支出总表
4.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三定”规定的批复》(六编[2019]33号)规定,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参与全市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
(二)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参与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业务工作;
(三)参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并协助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研究,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实有各类人员14人,其中在职1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部署安排,全面配合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一是积极参与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底数,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巡查排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等工作部署,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三是加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综合治理项目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抓好项目申报、方案审查、实施监管、验收等全流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切实消除一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按时完成年度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制定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并印发,督促相关县区早安排,早部署。锚定年度修复目标,全面推动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9个(包含跨年度项目1个),治理面积117.45公顷。压实 家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责任。督促相关县区加强矿山企业“二合一”方案落实情况监管。联合省地环总站六安市站加强废弃矿山、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修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三)巩固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继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已完成修复的废弃矿山,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持续推进第三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监督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按时完成验收销号。计划完成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个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剩余1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18.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17万元。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18.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218.1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17万元,占96.79%,较2024年预算增加23.05万元,增长12.2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万元,占3.21%,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18.1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3.05万元,增长12.2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1.17万元,占96.7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万元,占3.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等。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8.1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3万元,占14.36%;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占7.18%;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占3.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17万元,占75.25%。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1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3.05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3万元,占14.84%;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占7.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17万元,占77.7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20.8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9万元,增加10.5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10.4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0.4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分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164.1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8.57万元,增加12.7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15.6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0.5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32万元,公用经费14.85万元。
(一)人员经费19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5万元、奖金39.30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绩效工资35.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5.67万元、退休费5.92万元、生活补助2.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万元。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7万元,较2024年预算拨款持平。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7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7万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安排)。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超过上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 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处理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调查、汛期排查、督查、应急调查处置、汛后核查等车辆安排,聘请专家,应急设备购置等经费,以及地质灾害应急、宣传、演练、救援、地质环境保护等经费。
(2)立项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2023]85号)、《六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皖六政办秘[2023]33号)等。
(3)实施主体。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安排7万元。差旅费1.6万元、办公费3万元、劳务费2.4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确保和推动以下工作有效开展:一、处理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调查、汛期排查、督查、应急调查处置 二、聘请专家,应急设备购置等经费 三、地质灾害应急、宣传、演练、救援、地质环境保护等经费 四、改善地质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实现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风格化管理建设、强化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和临灾避险能力;加快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完成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废弃矿山治理任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
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单位1家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5万元,较2024年增加0.36万元,增加2.4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32.4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30.6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1.8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预算报表(14张)
表1.2025年收支总表.pdf
表2.2025年收入总表.pdf
表3.2025年支出总表.pdf
表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7.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8.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9.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10.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11.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12.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13.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14.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