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安市本级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5-04-08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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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CZB-202503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六安市本级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Q区126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199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六安市本级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1、根据发行债券的需要,整理、收集债券发行的申报要件等资料,制定债券发行方案;2、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六安市本级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对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论证;3、提交债券发行所需要的“一案两书”(项目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财务评估报告)等报告文件,报告文件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单位出具,符合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4、协助采购人就债券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事宜

服务要求:成果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过程资料汇编,对委托事项涉及的各类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后归类存档;进行评审项目过程中其他数据的整理与存档。

服务期限:与本年度债券发行期限一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吴丽娟、刘万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联系电话:0564-390888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0564-3908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3228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322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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