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 (二)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5-06-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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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东阳光城”小区住宅用地提高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
土地使用者 位置 土地用途 净用地面积(㎡) 补缴出让金总额(万元)
芜湖恒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六安市皖西大道以南、东城路以东 商业、住宅 39190.6 1201.81
芜湖恒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依法竞得皖西大道以南、东城路以东地块(六挂[200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上东阳光城小区,净用地面积39190.6平方米,规划用地商业、住宅,容积率多层不大于1.3、高层不大于1.8。2008年10月16日六安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查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上东阳光城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2024年7月26日,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六安市规划院对上东阳光城项目的实际容积率及建筑面积重新核定,核定后现状计容建筑面积98427.25平方米,容积率2.51,增加建筑面积27884.17平方米。根据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规定,以2008年10月16日六安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查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时间为评估期日,经评估楼面地价431元/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为120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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