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5-04-11 16:18
字号:

答:根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八不准”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