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地图·六安电子地图》(原审图号:皖六S(2023)52号)有效期届满,根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我局重新组织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经技术审查,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新审图号:皖六S(2025)13号,原审图号皖六S(2023)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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