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宅小区相关规划管理要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编制《关于优化住宅小区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
《通知》重点聚焦群众在居住空间、配套服务、环境体验等方面的核心诉求,通过优化阳台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品质引导等举措,切实解决当前住宅建设中存在的空间利用率不足、配套不完善、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让居民居住更舒适、更便捷、更安心。
三、起草过程
2025年6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赴合肥等地市考察调研,在学习周边地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通知》初稿。为充分汇聚各方意见、提升政策科学性,分别于2025年6月29日、30日,7月2日、3日,9月11日组织5轮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同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5年7月30日至8月30日,《通知》进行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累计收集意见26条,采纳18条,未采纳8条。经对意见逐条研究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此次《通知》(送审稿)。2025年11月25日,提交市规委会2025年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会后,结合与会单位意见经梳理修改后,形成了《通知》正式文件。
四、工作目标
以打造 “安全、舒适、绿色、智慧” 好房子为核心,通过优化住宅小区规划管理指标、强化建设品质引导,推动住宅空间更实用、配套更完善、品质更优良,助力房地产行业向质量效益转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满足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十二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含三个部分:
第1~8条为优化住宅小区规划指标条款。优化住宅建筑阳台计容规则,阳台进深由2米扩至2.4 米、占比由15%提至20%,封闭阳台按1/2计容;明确复式住宅挑空部分计容标准,144㎡以上复式住宅挑空≤25%套内面积按单倍计容;调整配套设施计容方式,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益性设施、车库出入口顶棚等不计容;鼓励住宅首层架空并明确用途(仅限业主公共活动空间,如儿童游乐区、老年活动区等);将停车位配建标准调整为“建筑面积+住宅套数”双指标控制,同时优化充电设施配建要求,车位100%建充电设施或预留条件;允许低多层住宅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设置室外专用庭院。
第9~11条为“好房子”建设的引导性条款,重点围绕优化小区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完善居住品质功能等方面提出引导性要求,推动住宅建设从 “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
第12条明确《通知》的适用范围、实施年限、申报流程等事项,确保政策落地执行有章可循。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在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严格监督管理
将《通知》明确的规划指标要求、品质引导内容纳入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政策刚性执行。
(三)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定期对《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收集各方反馈意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房地产市场变化和民生需求调整,及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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