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职能
指导参与全市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参与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业务工作;参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并协助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研究,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 副主任1名(副科级)。
法定代表人:程正文
门牌号:1101,办公固定电话:0564-3908875
副主任:李民、程正文、高培
门牌号:1113,办公固定电话:0564-3908807
办公地点: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十三楼
办公固定电话:0564-3908815 电子邮箱:409529354@qq.com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