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精神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08-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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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精神作一解读。

一、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

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8号文件主要内容:一是推动各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二是优化流程集成,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三是深化人员集成,实现线下登记、房产、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最终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贯彻落实8号文件,我省2019年十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我市政府印发了《六安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和市“四最”营商办印发了《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2019年底,我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市本级在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考核中名列第3名。

2020年,省、市全面实施《不动产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市“四最”营商办印发了我市《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六营商办〔2020〕5号),两个文件主要精神都是以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为立足点,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主要内容:一是全力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加强与数管局协调配合,与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住建、税务、银保监、自然资源、法院、民政、公证、卫生健康、国资委、人防办等单位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三是优化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继续整合房屋交易部门、税务部门和登记部门窗口,将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全面实现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四是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登记流程。创新核税审查方式,将提交申请材料、税务评估或价格认定等合并办理,提高存量房尤其是企业非住宅价格评估效率,放宽转移过户清税前置条件,在不动产办事大厅设立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台,为企业全程提供帮办代办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全面实行不动产证书邮寄,促进登记办理提质增效;五是线上自主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互联网查询系统,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多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不见面”,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根据不动产坐落查询用途、面积、抵押等信息;六是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督促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将上述不动产提升行动内容又细化为十大项77小项。根据省厅7月28日上半年重点工作督查会通报的数据显示,77项指标全省平均完成比例为60%。我市目前77项指标完成比例平均为67.77%,分别为:市本级(完成73项)94.81%、金寨县(完成59项)76.62%、叶集区(完成58项)75.32%,金安区(完成47项)61.04%,舒城县(完成46项)59.74%,裕安区(45项)58.44%,霍邱县(45项)58.44%,霍山县(完成43项)55.84%。未完成的事项主要方面是推进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大项,霍山县任务不落实、其它县区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所至。

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2019和2020年1号文件精神,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 住建厅 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号),市政府也于2019年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工作实施主体、任务、办法、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2019〕84号),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了贯彻落实文件,市委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8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一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坚持不变不换。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二要因地制宜,加快开展权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合适的地籍测绘技术方法。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办、“先承诺、后补签”或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三要明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作用,推动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缺少权属来源材料、超占面积、权利主体认定等问题,按照房地一体要求,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努力提高登记率。四要做好登记成果保存和汇交。在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收集整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等的登记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清理整合、及时汇交入库。2021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五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时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要尽快对接搬迁项目主管部门,准确掌握本地区集中安置点和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行挂账管理。

目前,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约为1420739宗(含“不变不换”数),截止7月底,各县区通过招投标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共签订施工合同金额11364.076万元。通过先试点再铺开的工作思路,在完成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目前全市共计完成外业测绘及权籍调查332248宗。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霍邱县受经费不足影响,试点结束后,仅安排在部分乡镇展开工作;金安、裕安两区,全面铺开速度缓慢,仅停留在招标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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