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10-2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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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办秘〔2020126

 

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六人常办〔202039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城区规划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部署,不断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城区规划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的6个方面的要求,全面加强对规划审批、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的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着力提升规划执法效能。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1.提高机构改革后市区两级城管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管理效率,精简管理层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厘清属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城管部门在规划管理、规划执法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相关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规划编制和审批、规划实施管理、规划执法的全过程管理,并就加强联动协作,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信息共享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11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2.加强规划审批、批后巡查和规划执法的全过程管理。一是要加强规划审批工作,把好施工图审查备案关,利用防伪技术手段施保消防、人防、施工、质量安全等报审图纸与规划备案图纸一致。二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以及批后巡查制度,组建规划批后巡查队伍。对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以后至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发放为止)的项目,定期开展现场巡查,严格核对是否按照审批方案和规划许可内容要求进行建设,形成巡查报告,定期召开巡查例会,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城管部门会同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齐抓共管,促进管理与执法全过程全覆盖。四是落实违法建设整改、移交、处罚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由市城管部门交由区城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11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3.明确市区两级城管权责,加大区城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明确由属地负责城市规划执法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各区城管部门行使城市规划执法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市城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各区城管部门规划执法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督查,协调市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履行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监管。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对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区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知识和查处违法建设的水平,促进规划执法更加科学规范。利用先进技术辅助查处违法建设,如无人机航拍、执法记录仪、卫片图斑比对等,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的查控能力。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二)严格规划管理,加强批后监管

1.加强规划公开。严格规划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阳光执法。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项目地点和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规划公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介积极宣传我市重要规划及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规划方案批复以及规划调整等事项。1031日前完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一般每二年评估一次”、城市控规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等制度。二是出台规划批后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批后规划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防滥用权力。11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3.加强临时建设的批后管理。建立临时建设审批管理台账,根据审批年限和使用期限,要求建设单位期满后自行拆除,对账销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对临时施工用房及临时围挡的现场核查,使用期满后不按规定拆除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处罚并强制拆除。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4.加强规划执法后的监管工作。对于违法建设的处罚,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案件评审会,充分讨论,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市城管部门加强对规划执法案件的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规划执法案件“回头看”活动,加强规划执法后的监管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执法“越位”、“缺位”、选择性执法、低标准处罚等违法行为,对未按标准处罚到位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把关和制约作用,后期不得予以办理相关手续。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5.优化叶集区行政审批流程。由市工改办牵头完“一书两证”和规划核实证打印、发放和传递措施,提高管理效率。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工改办、市自然资源局、叶集区政府)

(三)加大执法力度,统一处罚标准

1.加强部门联动,杜绝规划管理与执法“两张皮”现象。市城管部门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衔接及规划批后管理联动机制,明确规划执法的工作流程、分工协作、职能责任。建立健全规划资料、规划许可和执法信息的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2.完善城管执法自由裁量权,统一处罚标准。出台《六安市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健全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规划执法联动,统一规划执法处罚标准。严肃城管部门规划执法的纪律要求,切实保证规划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加大违建查控,遏制违建增量

1.消除存量违建。202010月起在金安、裕安、叶集区及市开发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用一年时间进一步摸清各类违法建设底数,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台账,开展集中整治,使存量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良好秩序。2021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自然资源局)

2.遏制增量违建。金安、裕安、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城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属地防违控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拆违信息共享制度、日常巡查制度、违法建设“零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拆违治违长效机制,切实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12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自然资源局)

3.完善惩戒机制、联动机制、信用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六发〔201628号),将违法建设治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列入信用体系的范围,并根据授权向社会公众提供违法当事人信用报告或者披露信用信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违法建设失信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9号),并按省政府要求“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查控违法建设,坚决纠正执法“越位”、“缺位”、选择性执法、低标准处罚等违法行为。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

(五)充实管理队伍,创新管理模式

1.充实规划管理和执法队伍力量。充实调整人员力量,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已有的治理力量;加强对规划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城管部门执法的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发挥震慑作用。12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完善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快编制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修订完善《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制度,探索项目规划师签字验收制度,让规划核实和执法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迹可查,有踪可循。12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规划意识

1.加强对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以及政风行风热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将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内容,提高市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对规划批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违建行为,及时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和微博等媒体发布,并及时予以查处,达到处理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2.加大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房地产企业带头违建现象的整治力度。结合存量违建销账,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对执法单位、政府部门、房地产企业的违建现象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如未经批准建设的交警岗亭、违法设置有广告性质的城市家具、未批先建的政府类投资工程以及房地产项目中未按要求建设地下车库、社区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等,对未按规定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在媒体上曝光。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充分运用市长热线、12319城管服务热线、城管市民通APP、城管微信微博、百姓畅言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规划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其自觉服从规划管理、大力抵制违法建设的浓厚氛围。要依法办事,营造尊重规划、参与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局面,提高规划的公信力,提升规划的权威性。202110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负责协调调度、督促推进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夯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 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调研报告提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主动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其他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采取措施积极做好补差补缺工作。金安、裕安、叶集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推进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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