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6-0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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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水平塑造国土空间格局

1.划定“三区三线”。

负责科室:规划科、编研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2.聚焦深度链接合肥,加强空间规划协同。

负责科室:规划科、编研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3.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负责科室: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4.按照《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协调牵头编制单位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6月底基本形成各专项规划成果。

负责科室(单位):规划科、编研中心

完成时限:力争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5.完成主城区城市总体设计,划定中心城区详规单元,尽快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负责科室(单位):规划科、编研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6.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选址,做好规划方案比选审批,积极研究重大项目规划控制要求和规划布局模式,服务好总部经济区域建设。

负责科室:用地科、项目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7.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和急需编制的村庄应编尽编,争取年底前完成编制。

负责科室: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7

二、高质量供给自然资源要素

8.实施土地要素保障质效提升行动,争取获批用地3万亩左右。

负责科室:管制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09

9.优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配置机制,通过市级统筹集中保障急需落地的优质项目。

负责科室:管制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809

10.在市、县(区)两级成立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保障专班,用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联席会议和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

负责科室:管制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09

11.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工作全面施行1个工作日内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负责科室:管制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809

12.有序实施土地供应,全市计划供应土地3.5万亩左右。

负责科室:利用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80

13.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建立数据库,形成“一张图”。2009年至2019年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15%以上、力争达到20%,全市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20%以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从2022年起每年完成总目标的30%以上。

负责科室:利用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80

14.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联动推进工业“标准地”出让。

负责科室:利用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80

15.完成《六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负责科室:矿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16.办好市、县级权限范围内的矿业权审批业务,完善办理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负责科室:矿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17.有序实施矿业权投放,推进金寨铁冲乡矿泉水等矿业权出让,跟进协调金寨钼矿采矿权手续的办理。

负责科室:矿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18.强化采矿权实地勘测定界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监督指导矿山企业依法有序开采矿产资源。

负责科室:矿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19.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引导鼓励矿山企业积极申报创建绿色矿山。

负责科室:矿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三、顶格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科室:耕保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1.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刚性指标考核。

负责科室:耕保科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2.千方百计找回流失耕地,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县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耕地恢复补充方案。

负责科室:耕保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3.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负责科室:耕保科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4.全面查清宜耕后备资源家底,并全面纳入规划。全年新增耕地不少于2万亩。

负责科室:耕保科、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5.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选好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探索通过工程措施,提升新建项目区内耕地质量等别和粮食产能,做好项目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等各项工作。

负责科室:耕保科、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86

26.结合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

负责科室:管制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09

四、系统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27.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负责科室:生态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28.开展“三线三边”等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等工作,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负责科室:生态科、矿管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29.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负责科室:生态科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30.按计划完成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科室:生态科、地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31.引导和鼓励生产矿山同步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矿产资源生产活动,据实将基金计提使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和生产成本,积极组织实施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负责科室:生态科、地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32.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协调调度。

负责科室:生态科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33.加强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监管。规范开展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并做好与临时用地审批的衔接,依托省厅信息监管系统,强化临时用地复垦调度监管,督促复垦义务人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复垦义务和监管责任。

负责科室:生态科、耕保科、利用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5

五、全方位规范自然资源监管秩序

34.强化自然资源日常执法巡查,对县区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县区调查处理、限期办结。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35.按照部、省厅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县区卫片执法工作成果严格开展市级审核,积极做好省级抽查核验工作配合。采取会议调度、实地督导、约谈通报、警示问责、限期整改、停批限供等措施,督促推进问题整改。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管制科、利用科、

规划科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36.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直接查处、联合查处、公开曝光等措施,坚决落实“严查处”;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做到应移尽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者责任。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37.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38.抓好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持续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摸排,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清查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39.积极配合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及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历年存量土地违法类问题整改。

负责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实时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10

六、精细化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40.深化“多测合一”,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

负责科室:测绘科、工程科、登记科、登记中心、

信息中心、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913

41.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区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进一步实现“同城办、上门办、一网办、一码办、一次办”。

负责科室:登记科、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787

42.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合一支付、一码缴清、并行办理”,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办结。

负责科室:登记科、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787

43.实现水、电、气纳入不动产登记无感智慧联办。

负责科室:登记科、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787

44.推广实行“交房即办证”。

负责科室:登记科、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87

45.实施“难安置”项目推进慢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负责科室:城区中心

完成时限:力争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918

46.出台《六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配合市区两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分配体制调整,确立补偿按面积、安置按人口的征收补偿安置思路。

负责科室:城区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918

47.加强信息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用,建设六安市地质灾害气象实时定向预警系统(二期)。

负责科室:矿管科、地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48.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形成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负责科室:矿管科、地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49.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控制增量,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负责科室(单位):矿管科、地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50.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矿业权监管、批后监管和测绘行业管理。

负责科室:矿管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测绘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90       

七、高标准打造地理信息和数据支撑

51.全面完成“天地图· 六安”1096平方公里基础数据测绘成果更新。

负责科室:测绘科、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913

52.加强地图管理工作,做好政务工作用图编制使用和标准地图编制发布工作。

负责科室:测绘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监督方式:0564-3908913

53.推进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丰富卫星影像应用场景,指导县区开展节点建设工作。

负责科室:测绘科、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监督方式:0564-3908913

54.加强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优化自然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水平,实现数据在线汇交、集中分发、联动更新和实时调用。

负责科室:信息中心、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

监督方式:0564-3908836

55.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98

56.压紧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98

57.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98

58.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798

59.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推深做实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成果、“难安置”专项治理、“毛地出让”项目清理处置、群众公共利益诉求转化落实四个重点领域专项行动。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党委、利用科、法规科、城区中心、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力争2022年底

监督方式:0564-3908798

60.深化“重畅决”行动。

负责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08

61.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和政务公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

负责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财务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08

62.完善县区局、市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激励机制。

负责科室:人教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0564-390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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