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11-0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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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政策,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立体生态住宅是将绿色生态的理念注入建筑中,通过打造立体绿化,在短期内即可改变我们城市钢筋水泥林立的环境风貌,提高城市的绿化率,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提高住房品质,改变枯燥和缺少绿色生机的城市形象,符合人民对居住空间模式的需求。推行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对推动六安城区房地产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至2023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到省内外城市考察学习第四代住宅做法。2024年5月,我局全面启动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工作;6月下旬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7月2日、3日分别召开相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讨论会。2024年7月,结合讨论会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我市实际,形成了《实施方案》文件送审稿。2024年8月13日,《六安市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办公室2024年第九次工作例会审议,8月26日提交市规委会2024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会后,结合与会单位意见经梳理修改,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再次经相关部门论证后,形成了《实施方案》正式文件。

四、工作目标

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住宅、消防规范及《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基础上,保障建筑安全性、城市风貌的整体协调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按照经济、适用、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进行建设,打造符合绿色建筑理念的高品质住宅,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型住房的需求。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概念及适用范围、技术审查要点、实施监管、其他事项等五个部分。

概念及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立体生态住宅概念是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城市建筑,通过设置户属空中花园(公共绿化平台可选择)等立体绿化措施,将空中花园与现代建筑相结合,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符合绿色建筑理念的高品质住宅;并且将试点条件明确为在上市地块出让条件中已确定为试点的地块,以及已审批规划方案及在建的住宅项目,并对户型套内面积进行下限约束;试点区域为六安城区,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

技术审查要点主要包括明确户属空中花园面积、进深、开敞面和与套内面积的比例,公共绿化平台的高度、权属以及相关管控要求、绿化种植要求、计容和产权中明确不计容积率和产权面积的情形。另外对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建筑间距控制、日照管理、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提出了相应的引导性和控制性要求。

实施监管主要包括明确相关责任分工、规范销售及使用、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做好验收后监督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出具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试点地块规划条件,审定立体生态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立体生态住宅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建筑验线、规划核实、不动产产权登记等工作。

(二)市住建局:负责对项目的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建设要求进行审核,对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并受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市城管局:参与城区立体生态住宅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专项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接收建设单位经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负责指导辖区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查处;指导辖区城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公共绿化平台的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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