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要素保障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政策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重点课题答题工作的要求,起草了《关于印发土地要素保障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坚持保障发展、严守底线的原则,落实土地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基础上,聚焦土地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务实工作举措,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效提升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和水平,用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土地资源要素,切实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是过渡期落实规划保障。结合“十四五”等专项发展规划,为重大产业、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预留空间。对确需开工的建设项目,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合理配置用地计划。建立市级用地计划统筹机制,重点保障全市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于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配置计划。
三是提升用地协同服务。积极开展土地相关政策宣讲,普及专业知识,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指导项目单位科学规划选址,并指导后续手续办理,为项目用地报批、项目落地建设节约时间。
四是提升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市政府分年度下达补充耕地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建立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机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补充耕地指标需求。
五是提升用地报批质效。加强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对林地、社保实行容缺审查,优化审批流程。开通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服务。
六是提升优化工作流程。加大规委会、土委会会议召开频率。对用地已审批,选址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业项目,由所在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用地红线、出具规划条件,随时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拟定出让方案,及时提交市土委会审查后挂牌出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对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主动向地方政府、用地主体宣传,系统解读用地相关政策,把政策讲透、把底线讲明、把流程讲清,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土地政策业务水平。
(二)密切工作协同。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工作协同,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发挥机制作用。聚集项目落地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通过视频会商、集中会商、上门会商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