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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提取公积金
留言时间:2023-06-20 11:16:5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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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租房提取公积金中的 无房证明需要到哪里开具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3-06-21 20:33:47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已取消提供无房证明,您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就近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即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