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市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09 19:52
字号: 打印 收藏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科科长 李孝稳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时间:2021年7月9日

摘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26号)的工作要求,要“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建立健全批后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批后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条件、经审定的规划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和工作实际,由我局对规划批后事项进行梳理,牵头起草本规定。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光临本次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请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多支持、多宣传、多报道。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实施阶段的管理,是规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落实的关键环节,是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城市的全面协调发展和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的相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26号)的工作要求,要“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建立健全批后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批后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条件、经审定的规划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和工作实际,由我局对规划批后事项进行梳理,牵头起草本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要求,着手梳理批后管理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开始起草工作。10月2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11月17日形成了《六安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初稿。11月19日开始征求相关部门、科室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于12月27日正式发布《六安市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

三、主要内容

《六安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分为:总则、规划放线和验线、批后巡查、规划调整、规划核实、附则,共六章。《规定》从工作实际出发,规范规划批后各项工作环节,对规划管理部门、科室工作人员、技术服务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权责作出了详细说明与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范围。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六安市金安、裕安和市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六自然资函〔2019〕306号)中界定的规划管理职责,具体负责管理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1)规划许可的核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随意修改。确因实际问题需调整规划的,规划主管部门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查,对调整内容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规划部门综合相关部门、专家、公众、利害关系人等多方意见,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决定,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在官方网站、项目建设现场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2)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据经规划审批的坐标定位图,及时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凭放线通知单,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放线工作。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施工至±0阶段时,须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线,未经规划验线的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对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布局、建筑单体和配套设施等环节进行跟踪管理。规划主管部门组建规划批后巡查队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核对其是否按照审批方案和规划许可内容要求进行建设。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进行规划公示、未办理规划放线验线、未办理规划许可擅自施工以及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并函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4)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整体进行。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分期核实的,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建设时序及分期规划核实方案,经同意后,方可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以分期建设范围内规划许可内容为单元,并同步完成配套建设。

(5)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并函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规划核实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出具规划核实告知函,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作出书面答复。建设单位须立即整改,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函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或查处到位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执行情况

2021年1月至6月22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7本,规划总建筑面积计354.3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468本,规划核实面积计444.48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58份,规划放线271栋楼,依申请规划验线268栋楼;发出处理违法建设各类函件共13份。

五、提问环节

(一)提问:刚刚介绍说确因实际问题需调整规划的,规划主管部门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查。请问一般是什么情况下可以给予调整,调整次数有无限制?

答:依据《六安市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确因消防、人防、供电等部门要求需调整规划的,须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调整申请、拟调整的设计图纸和相关部门材料,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商业、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后,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根据地块总建筑面积对其申请规划调整次数作出限定:总建筑面积每10万平方米,可申请调整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二)提问:请介绍一下,对于违法建设认定处理的工作流程。

答:根据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协调机制的意见》《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我局关于违法建设的线索移交和规划影响情形的认定等工作流程是以下两个步骤。

1.线索移交

在批后巡查和规划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将及时发函至城管部门,说明违法建设的具体位置和规模。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调查情况。

2.违法行为的认定

城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中需要我局出具意见的,由市城管部门将《协助调查函》、现场照片、地理坐标信息、违建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发函至我局后,由建设项目工程科会同规划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对于一般违法建设,在1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认定意见,明确其是否可以采取改证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对于较复杂的违法建设,提交至联席会议研究。

(三)提问:在刚刚的介绍中了解到规划核实也是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请介绍一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划核实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复核:

1、平面布局。平面布局的核实是依据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对项目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距离;场地内建、构筑物的位置;建筑间距以及场地竖向标高等进行复核。

2、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核算。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

3、建筑单体核实包括建筑性质、平面位置、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立面造型、色彩及无障碍设施等。

4、对配套设施包括停车场(库)、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环卫设施等进行核实核算。配套设施必须在申请规划核实前建设完成,代建的配套工程须提供移交证明材料。

5、对用地红线内临时建、构筑物及设施拆除情况,场地清理情况进行现场勘察。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