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验,可共享);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可以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当事人单方申请。
(2)环节流程:申请;领取证明。
(3)办理时限:即时。
(4)办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82号建设大厦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