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开展法治宣教月活动 打造“法治自然”文化品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2023-12-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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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以“全面推进法治自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在12月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以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抓手,把“法治自然”作为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结合点,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切入点,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建设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通知强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教月活动,教育全系统干部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复议制度监督纠错功能向纵深推进,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集中宣传效应,打造“法治自然”文化品牌,集合全系统力量开展宣传活动。要把普法活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按照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发挥好“法律明白人”“自然资源咨询员”等作用,通过生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讲好法治故事。要做好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不同传播形式精准推送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推进政务大厅、规划展览馆、地质博物馆、海洋馆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法治自然”品牌效应,营造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记者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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